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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第四季度报告2014年12月31日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3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2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第四季度债券市场整体上涨,走势呈先涨后跌格局。期初由于国内经济增长及物价继续回落,且央行货币政策继续保持宽松,市场资金面较为充裕,债市收益率延续前期回落走势; 11月底后,受年末以及新股IPO集中申购缴款等因素影响,资金面逐步趋紧,加之中证登回购新规冲击债市,机构去杠杆压力加大,导致债券收益率触底回升,但幅度有限。从全季度来看,第四季度所有全价及财富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国债财富指数上涨幅度最大,涨幅达3.52%。 在第四季度初,基于国内经济及物价延续回落走势的判断,我们对整体债券市场持谨慎乐观态度;后续在资金面持续紧张影响下,对债市走势略有谨慎,适当减持了部分品种。目前久期维持中性略低水平,主要配置3至5年期的中期品种,其中信用品种以中高评级为主。此外,在第四季度,我们还加大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06%,业绩基准增长率为3.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第一季度,受欧元区和日本经济放缓拖累,叠加新兴市场面临外部冲击威胁,预计外需难有显著改善,我国出口增速仍将维持低位。内需方面,虽然政策放松短期内有利于房地产投资出现边际改善,但从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逐步走过高速增长阶段,将步入相对弱势格局。在盈利下滑和产能过剩影响下,私人投资意愿不足,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拉动经济回升。整体而言,我们认为2015年国内经济增长将保持较低水平。 当前债券收益率虽有所回落,但若考虑物价水平,实际利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较高的实际利率不仅抑制居民的消费意愿,而且抬升企业库存的机会成本,进而制约企业库存投资需求。因此,经济增长的企稳需要利率水平的适当回落,债券市场仍具有投资机会。 未来债市的风险在于政策的放松程度。如果未来经济增长动能继续恶化,宽松政策有可能进一步加码,或将导致社会信用扩张,进而通过市场预期变化或资金面变化为债券市场带来调整压力。此外,近期权益市场的大幅上涨,也可能导致投资者进一步配置债券动力减弱,短期内债券收益率继续大幅回落的可能性也进一步下降。 信用产品方面,预计2015年理财规模有望继续扩张,配置需求仍较强烈,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维持低位。但考虑到当前国内经济复苏动能较弱,企业盈利短期内难有明显改善,中低评级信用利差回落幅度有限。因此,在配置上仍须规避中低评级信用品种。 综合而言,在经济增长较弱及政策放松的双重影响下,我们对债券市场持谨慎乐观观点。考虑到一季度理财配置需求较大,且资金面较为宽松,我们预计一季度债券收益率可能呈窄幅整理格局,投资收益将主要来自于票息收入。基于以上判断,组合将适当降低久期,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并适当配置转债,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高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平安转债的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0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作为海联讯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相关会计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对该转债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转债发行人,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转债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0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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