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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龚勤红女士因病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850股;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采取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于2014年8月15日起可自主行权,截止2015年1月14日,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共计1,353,800份,致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627.85万元变更为35,739.045万元。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27.85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39.045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5,627.8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5,739.0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该议案由董事会完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董秀琴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聘任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宜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秀琴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以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秀琴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0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取消相关人员的股票期权并办理注销手续。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计算结果准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分别为2013年8月8日和2014年5月27日(预留部分),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01,850份,共涉及激励对象11人,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95,850份,涉及激励对象10人;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6,000份,涉及激励对象1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8月8日,授予价格为4.5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850股,涉及激励对象9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因离职不符合条件的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8月8日作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40人调整为23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由566万份调整为557.9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240人调整为23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581万股调整为572.9万股。

5、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完成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鉴于激励对象郭迪金、吴广让、吴伟杰、毕金成、廖浩、龚再祥、菅典杰、董平、胡明华、黄国强、迟屹楠、胡培培、胡锋共计13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原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220人,实际认购数量554.55万股。

6、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郭迪金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原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将原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郭迪金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10.05万份,占注销前总股本355,753,500股的比例为0.028%;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355,753,500股的比例为0.02%,回购价格4.51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3月26日办理完成。由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5,753,500股变更为355,679,500股。

7、2014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1.5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61.5万股。

8、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完成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激励对象全丽芬、郑建敏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万股。鉴于此,此次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72人,实际认购数量59.9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55,679,500股增加至356,278,500股。

9、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同意对程宏伟、吴广勤、王劲松、毕锋杰、王天彬、陈勇、刘文科、林瀚、李占军共计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356,278,500股减至356,110,500股,激励对象调整为208名;同意对激励对象刘文科、董平、迟屹楠、陈勇、吴广勤、菅典杰、程宏伟、胡培培、林瀚、王天彬、毕锋杰、王劲松、李占军、胡锋共计14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7,000份予以注销,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261,50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14人。由于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63元;同意按照《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10、201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国平、尹先文、杨武、崔小兵、史晓锋、付赛春、刘礼、黄国华、郑开科、胡明华共计10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95,850份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165,65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04人;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郑建敏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份予以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60.9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3人。同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尹先文、崔小兵、史晓锋、杨武、黄国华、刘礼、付赛春、郑开科、徐国平共计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85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1元/股,激励对象调整为199人。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国平、尹先文、杨武、崔小兵、史晓锋、付赛春、刘礼、黄国华、郑开科、胡明华共计10人已离职,其对应的股票期权95,850份被取消;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郑建敏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份予以注销。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尹先文、崔小兵、史晓锋、杨武、黄国华、刘礼、付赛春、郑开科、徐国平共计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3,850股将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1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33,063.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其他相关说明

(1)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内容说明

内容说明
注销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注销的股票数量(份)101,850
股票期权总额(份)5,876,500
占所涉标的比例 (%)1.73

备注:以上表中包含预留部分数据。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说明

内容说明
回购并注销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并注销股票数量(股)241,850
限制性股票总额(股)5,471,500
占所涉标的比例(%)4.42
股份总额(股)357,632,300
占总股本比例(%)0.07

备注:①股份总额为2015年1月14日数据。

②尚有168,000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③限制性股票总额不包含预留部分数据。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回购注销前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102,970,29728.79241,850102,728,44728.74
股权激励限售股4,479,4501.25241,8504,237,6001.19
高管锁定股98,490,84727.5498,490,84727.56
二、无限售流通股254,662,00371.21254,662,00371.26
其中未托管股数0000
三、总股本357,632,300100241,850357,390,450100

注:①因公司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故回购注销前的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2015年1月14日下发的数据为准;其中尚有168,000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②截止2015年1月14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认购股票期权1,353,800份,认购款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划付本公司,公司将与本次回购一并办理验资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行为符合《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取消相关人员的股票期权并办理注销手续。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计算结果准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认为,英威腾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所必须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9日(星期一)14:00开始,会期半天。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六)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8日—2015年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8日15:00至2015年2月9日15:00。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九)参加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聘任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2月5日、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5;传真号码:0755-86312975。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362334”,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表示总议案,1.00元表示议案一,2.00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3《关于聘任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0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计票规则: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1297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提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聘任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龚勤红女士的书面辞职函。龚勤红女士由于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龚勤红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独立董事龚勤红女士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3人且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龚勤红女士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公司董事会将尽快依法完成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龚勤红女士在担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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