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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3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5年1月11日以电话及传真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5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唐昌明先生、白忠孝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1、调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1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02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调整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130,922,693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该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调整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调整为105,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国兴·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调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唐昌明先生、白忠孝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与特定对象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合同(包括股份认购补充合同),签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各项合同、协议和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鲜先念先生、彭陵江先生、唐昌明先生、白忠孝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兴融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4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拟于2015年2月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00至2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30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七)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调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调整发行数量; (3)调整募集资金投向; (4)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2、《关于<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5年1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2月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通过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⑴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 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⑶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⑴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兴地产”A 股的股东,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⑵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举例说明,如某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投票方法 ⑴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⑵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⑶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00至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9696377 传 真:010-596963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邮 编:100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5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时间已经超过12个月,且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协商一致,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即从6.21元/股提高至8.02元/股),并基于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取消了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募投投向,同时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有效期确定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基于上述背景,2015年1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 2013 年8 月公告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等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与原方案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财信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因而就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关联董事鲜先念、彭陵江、唐昌明、白忠孝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 本次发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发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8.0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5年1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次发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 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兴融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6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修改股票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股票于1月21日停牌。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3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1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2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兴融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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