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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 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于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在合并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及网上投票表决结果后,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刘丹宇、段军 3、结论性意见: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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