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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04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有误的说明及更正公告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9年10月28日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公告中,对实际控制人披露情况有误,现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更正。 一、公司历年实际控制人披露情况: 2000年7月公司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前三大股东是哈尔滨捷利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广信新型材料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广信)、哈尔滨恒利高新技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恒利),持股比例分别为46.09%、13.04%、10.44%。2000年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前三大股东为哈尔滨嘉利、哈尔滨广信、哈尔滨恒利,不存在关联关系,哈尔滨捷利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更名为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事项公司于2000年11月29日发布董事会公告。 2001 年3月22日,哈尔滨恒利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恒利),2001年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三大股东为哈尔滨嘉利、哈尔滨广信、北京恒利,持股比例分别为46.09%、13.04%、10.44%,哈尔滨嘉利与哈尔滨广信存在关联关系。 2002年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前三大股东为北京恒利、哈尔滨嘉利、哈尔滨广信,持股比例分别为28.52%、28%、13.04%,哈尔滨嘉利与哈尔滨广信存在关联关系。 2003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前三大股东为北京恒利、哈尔滨嘉利、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骏益),持股比例分别为28.52%、28%、13.04%,哈尔滨嘉利科技与北京恒利存在关联关系。 2004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润红,控股关系图如下,北京恒利与广州骏益存在关联关系: ■ 2005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润红,控股关系图如下,三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属一致行动人: ■ 2006年至2008年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润红,通过控股北京恒利、哈尔滨嘉利、广州骏益三家公司控股中国中期,三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属一致行动人。 2009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由刘润红变更为姜荣,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009年至2013年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姜荣,通过控股中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中国中期。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权变更情况 1、2000年7月公司上市时控股关系图如下: ■ 注:哈尔滨捷利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002年6月27日,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嘉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我公司18.09%股权,北京恒利持股比例增加为28.52%,哈尔滨嘉利持股比例降低为28%,刘润红分别控股北京恒利55%股权,哈尔滨嘉利70%股权。 3、2003年12月24日,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我公司13.04%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关系图如下: ■ 4、2006年3月31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1,900,000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北京恒利持股比例降低为24.28%,哈尔滨嘉利持股比例降低为23.83%,广州骏益持股比例降低为11.1%。 5、2009年8月,广州时代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和增资持有北京恒利80%股权,北京恒利持有公司23.50%股权,广州骏益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降低为8.2%,刘润红持有广州时代华信55%股权,姜荣持有广州时代华信45%股权。 6、2009年10月,广州时代华信将其持有的80%的北京恒利股权转让给姜荣,同时北京恒利更名为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后控股关系图如下: ■ 7、2010年12月,姜荣受让了中期集团19%的股权,对中期集团持股比例增加到99%。 三、我公司2009年10月28日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公告中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有误的情况 信息披露有误的内容:"本次变更前,自然人刘润红女士、姜荣先生分别间接持有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55%和45%的股权,刘润红女士作为北京恒利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23.5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变更后,姜荣先生通过协议受让北京恒利80%的股权。因此,姜荣先生由原来间接持有北京恒利45%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北京恒利8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23.5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关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有误的情况说明 2009年10月期间,我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的两个自然人股东姜荣持股45%、刘润红持股55%(刘润红女士是姜荣先生的弟媳,为近亲属关系,均为姜氏家族成员),在进行集团内部管理整合时,涉及刘润红将所持控股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55%股权零对价划转由姜荣名义持有。 当时刚来我公司一个月的证券事务代表,知悉了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关系的表面变化,没有进行实质性判断,就误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角色也变化了需要公告,尽管控股股东对公告内容提出了异议,但鉴于该披露对我公司实际控制关系、各项决策、经营管理人员及日常管理工作都没有实质性影响,就发布了实际控制人变化为姜荣的信息披露公告。 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是:自2000年7月上市至今的十四年间,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控制权从未发生变化,一直都是刘润红、姜荣等近亲属家族成员,通过间接或直接持有控股股东100%股权,来行使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无论2009年10月以前我公司披露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润红,还是2009年10月以后我公司披露的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荣,自我公司上市至今,都是作为家族代表,持续对我公司行使实际控制权,交替担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角色,对我公司实施家族控制。我公司历经六届公司董事会的主要成员、骨干经营管理成员一直由姜荣、刘润红等近亲属家族成员担任,从来没有发生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任何变化,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决策与管理控制结构。因此,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实质变更。 五、对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表述的更正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正确表述应当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中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姜荣,实际控制人:以姜荣为代表的家族。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控制关系如下图: ■ 鉴于我公司对实际控制人信息判断失误,2009年10月28日之后凡涉及实际控制人信息的公告皆有误,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我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信息披露出现的疏漏向公司广大股东及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对以前信息披露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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