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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自然人持有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的公告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1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拟调整受让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价格的议案》(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原名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天源燃气"),并于201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载了《天富能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拟调整受让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 085号),并提示本次交易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资委批准后方可生效。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师国资发【2015】9号"文件《关于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自然人持有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天源燃气出资收购曹天娥、翁恩来、赵恒产、李晋、田荣刚等5位自然人持有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 二、同意天源燃气以不高于3021.98万元的价格(增值率22%)收购曹天娥、翁恩来、赵恒产、李晋、田荣刚等5位自然人持有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 三、接此文后,由我公司督促天源燃气及时完成股权收购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和产权登记手续。 四、收购完成后,天源燃气持有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天源燃气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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