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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6版)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260,023.69元,利润总额44,791,820.96元,净利润39,152,637.6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04,898.4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30,744.7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75,634,698.36元,所有者权益559,030,885.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7,447,926.21元。上述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907,991.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490,799.13元后,201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17,192.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160,578.22元,减去2014年分配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14,080,000元,201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2,497,770.37元。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39,152,637.6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04,898.47元,201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3,748,147.72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2014年度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748,147.72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币8,8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充分考虑了LED封装和照明领域研发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研发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等变更之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最大化发挥募集资金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月28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李建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补选一名监事。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旭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确认:在李旭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李旭文先生简历 李旭文,男,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李旭文先生曾任职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国内财务部财务总监、深圳君和博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投资总监。 李旭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2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5:00至2015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五、会议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2014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6、《关于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1《关于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3《关于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关于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陈燕燕和刘旺新(任期届满已离任)、李杰、陈俊发及韦少辉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2014年12月3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第3、5、6、9、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六、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2月9日17:00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5年2月9日8:3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2月9日(含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军、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86638369 联系传真:0755-21675420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4;投票简称:万润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万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6.1,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6.2,以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分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1)登录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选择“会议列表”,选择“万润科技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根据办理身份认证的方式选择用户密码登陆(即服务密码登陆)或CA证书登陆(即数字证书登陆),输入相关信息登陆进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十、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郝军、潘兰兰 2、联系电话:0755-86638369 3、联系传真:0755-21675420 4、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十二、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5年1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1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于2015年2月3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志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独立董事韦少辉先生及保荐代表人杜承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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