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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0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告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置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3年期3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公司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的一期开发建设,并同意公司对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6)及《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088)。 另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用于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南昌置业将其拥有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九州大街以南、抚生路以西、金鼎路以北、秋实路以东(控规D03-02地块)的自有资产(评估抵押价值为339,258,565元)为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02)。 2015年1月22日,南昌置业与农业银行就上述事项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同时,公司也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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