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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0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网络投票关于累积投票的要求,公司2015年1月17日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中第二项“会议审议事项”中,原文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 审议《关于补选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补选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对上述议案形式进行变更,会议审议内容不变,具体更正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1:《关于补选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2:《关于补选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时将第四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中(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2)原文: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
变更为: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1元代表子议案1.1,1.02元代表子议案1.2。具体如下:
详细见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3日(星期二)13:3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2日15:00 至2015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7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1:《关于补选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2:《关于补选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的审议事项,需要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注: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人:张成 电话:021-60721305 传真:021-6072130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45 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1元代表子议案1.1,1.02元代表子议案1.2。具体如下:
(3)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可表决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 2 名候选人,但投给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则持有 100 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 100×2=2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 200 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 200 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成 电话:021-60721305 传真:021-60721307 电子邮箱:zhangcheng@sinotio2.com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祖冲之路2290弄展想广场1001室 邮政编码: 20120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7日 附件一: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星期二)13:30时整在无锡市举行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一、表决指示;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1.1: 《关于补选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 子议案1.2: 《关于补选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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