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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5版) 电话:021-8013382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122)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123) 和讯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124) 恒天明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6810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125) 金观诚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集团(锦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电话:0571-88337734 传真:0571-8833796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站:http://www.jincheng-fund.com/ (126) 久富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 赵惠蓉 联系人: 徐金华 电话:021-68685825 传真:021-686822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9898 公司网站: www.jfcta.com (127) 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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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 www.myfund.com (140) 增财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焦媛媛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41) 中国国际期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孟夏 电话:010-59539861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公司网站:http://www.cifco.net/ (142) 中期资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87609 公司网站: www.cifcofund.com (143)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朱小辉、陈华 联系人:王立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熊姝英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上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且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作为投资对象。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深入基本面研究为主导进行投资,以“自下而上”精选价值被低估、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优势企业为主,结合“自上而下”精选最优行业,动态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构建投资组合。 通过调整行业配置偏离度与个股的深入研究来控制风险,寻求超越基准的回报及长期可持续的资产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并保持股票仓位的相对稳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资产占0-3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将持续考察满足本基金选股标准的股票的数量、市场容量、整体预期收益率以及风险程度、以及其他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情况,当满足条件的股票数量减少、预期收益难以弥补所承受的风险以及股票资产的预期收益率低于固定收益等其他资产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降低股票的投资比重,股票比重最低可调整到60%;相反,本基金将调高股票的投资比重,最高可达95%。 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方法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成长、且股票估值水平偏低的股票进行投资。并结合自上而下的行业优化配置,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 1)个股精选 本基金从定性及定量两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筛选,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估值模型,精选出具备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能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进行重点投资。 A.定性分析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 企业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能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发挥。 ●财务透明、清晰,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较好,良好的历史盈利记录 ●较好的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 企业在经营许可、规模、资源、技术、品牌、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 企业的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服务提供方面具有成本优势,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等;此外,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B.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选择个股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负债水平等各个方面进行量化筛选。本基金采用的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净利率、新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成长能力指标:主要包括长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长期利润增长率。 ●运营能力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 ●负债水平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在其它条件相同或类似时,本基金优选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指标较高而负债水平较低或合理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对象。 C.估值 根据企业业绩的长期增长趋势以及同类企业的平均估值水平,应用本基金管理人设计的估值模型,选择价值被市场显著低估的企业进行投资。采用的估值模型包括资产重置价格、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经济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现金流贴现法(DCF),比较分析方法包括横向比较及纵向比较。 本基金通过扎实的基本面研究,对所投资企业基本面、影响其业绩的不确定因素保持深入及全面的了解,确保所选择的企业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能力。研究员将对精选出的股票进行持续跟踪,当发现股票的基本面及定价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不再满足相关选择标准时,基金经理应在合理时间内将该股票从投资组合中剔除。 2)行业精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精选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对比,确定各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排名,从中选择投资价值最高的股票拟定投资方案,投资价值越高的股票,投资比重越高。 在此基础上,结合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及基金经理对各主要行业基本面及未来走势的分析判断进行业的优化配置,动态寻找行业与个股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优势个股与景气行业的精选投资。在进行行业优化配置时主要考察分析的因素包括: ●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 分析判断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在当前增长模式下增长空间和弹性最大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 ●相关金融货币政策变化情况; 根据不同阶段的利率、汇率、财政、货币政策,寻找阶段最优行业; ●产业政策及发展环境的变化; 根据国家不同阶段对不同产业的政策和环境,寻找受扶持、受鼓励、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的行业,获取这一行业高速发展的机会; ●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及其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变化; 动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3)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初步拟定投资方案后,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行业集中度风险及股票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经调整后确定最终投资方案。 3.其它投资策略 除股票资产外,本基金的投资对象还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和、可转债、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部分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在投资上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和运作空间,以更好控制风险、及时把握重大的投资机会。当股票市场风险显著增大时,本基金将降低股票投资的仓位,增加对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的投资,在保证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一定收益。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可转债,积极把握低风险下的获利机会。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个股精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可以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随着我国权证市场的发展,在以后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将投资除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权证,以实现投资目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主动型股票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5年1月9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7月28日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 在“九、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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