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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2、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3、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债务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3,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债务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28,500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0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鉴于王丽然、杨建文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沈佳云、张伏波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研究决定: 增补沈佳云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增补张伏波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5-00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深管业")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的报告。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东新区工商局核准,宝深管业将法定代表人由刘西国变更为王莉。 宝深管业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650000057000505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塑料板、管、型材、建材接卸及其配套设备、新型墙材机械设备、石油机械设备、矿山机械设备、通用机械设备;钢延压加工;钢结构制造、安装。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减持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减持不存在履行最低减持价格等的承诺事项。 4、控股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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