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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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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4-08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芝股份")于2010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因公司尚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国元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1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4年11月7日,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的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4年11月7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为2014年11月7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广发证券指定詹先惠先生和魏先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詹先惠先生,保荐代表人,长期从事中国境内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财务顾问、承销运作等实务工作,曾先后负责万华化学(600309)、博汇纸业(600966)、恒天海龙(000677)、光迅科技(002281)、青岛特锐德(300001)、华仁药业(300110)、鸿路钢构(002541)、金岭矿业(000655)、古井贡酒(000596)、歌尔声学(002241)等十几家公司的资本运作、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务经验。

  魏先勇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参与千红制药(002550)IPO项目、三普药业(60086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项目主办)、中华企业(60067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项目主办)、以及歌尔声学(002241)定向增发、海通证券(600837)定向增发、绿盟科技(300369)IPO项目以及其他若干企业的改制、辅导和上市工作。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1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关于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的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1月20日,陈成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000万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融资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19日起至本公司融资期限届满,出质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止公告日陈成辉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1,699,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24,195,500股的18.60%,陈成辉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0,000,000股,占陈成辉先生持有股份数的23.98%,占公司总股本224,195,500股的4.46%。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1606,发证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内(2014年-2016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9日和2015年1月16日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4-032)、《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4-03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4-03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0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02)和《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05)。

  目前,该重大事项还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5-002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4]CP36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2015年1月2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1月22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短期融资券名称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简称15 天宝食品 CP001
短期融资券代码041566001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
计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日2015年1月21日
起息日期2015年1月22日兑付日期2016年1月22日
实际发行总额3亿元计划发行总额3亿元
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年利率7.4%

  (发行日1年期SHIBOR +263BP)

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详情请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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