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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6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决定于2015年2月9 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8日-2015年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8日下午3:00 至2015年2月9日下午3: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2月5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对应申报价格,100.00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4: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中超电缆”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对应委托价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8日下午3:00 至2015年2月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4: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志娟;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5年2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5年2月9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5年2月5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利永”或“乙方”)的通知,经过平等协商,因经营需要中超利永与甲方:宜兴市暗星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星砂陶”)、无锡暗星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暗星陶瓷”)、宜兴晨星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星陶瓷”)三家公司(该三家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于2015年1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公司章程》,该交易在总经理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甲方: 1、名称:宜兴市暗星砂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宜兴市丁蜀镇紫砂村518号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000076049 主营业务:陶瓷工艺品(含紫砂)加工、制造;陶瓷工艺品、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无锡暗星陶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50.6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400002125 主营业务:生产日用陶瓷、工艺陶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宜兴晨星陶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宜兴市陶都工业园(丁蜀镇) 法定代表人:房暗星 注册资本:240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400004362 主营业务:生产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前述范围不含紫砂产品和琉璃瓦);陶瓷产品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名称:暗星砂陶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818.7㎡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2)名称:暗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18607.3㎡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抵押权人:中国人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3)名称:暗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面积为9894.22㎡的厂房及其他车间、仓库、水塔等。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4)名称:晨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面积为4904.5㎡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抵押权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 (5)名称:晨星陶瓷位于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面积为8641.86㎡的厂房以及其他门卫、仓库等。 所在地:宜兴市丁蜀镇赵庄村 2、他项权 (1)暗星陶瓷以所有的土地和厂房设定抵押向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贷款人民币550万元,最高额抵押金额为人民币1,320.14万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7月止。 (2)晨星陶瓷以所有的土地和厂房设定抵押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贷款人民币450万元,最高额抵押金额为人民币906万元,借款期限至2016年1月3日。 3、上述标的资产的现状、权利负担以所有权证的登记为准。 4、如上述标的资产在实际过户时,如有部分资产非因乙方原因无法成功办理过户的,则该部分资产不再纳入标的资产内,同时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相应减少,乙方有权在支付最后一笔转让款时直接扣减。 5、上述标的资产中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除土地外,还包括附属于土地上的所有变压器、水电气等基本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动产和不动产、依附于土地的一切权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出具的《房产估价技术报告》并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本次全部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00万元。 2、资金来源: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来源为中超利永自筹资金。 3、支付方式: (1)第一期: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 (2)第二期:乙方取得暗星陶瓷以及晨星陶瓷二次抵押权后五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 (3)第三期:暗星砂陶、暗星陶瓷、晨星陶瓷标的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乙方取得上述标的资产产权证明,成为合法所有权人并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五日内支付人民币1,400万元。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厂房等主要用于紫砂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等。此项交易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竞争能力。该交易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购买资产后每年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约99.08万元。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产权转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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