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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5-01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15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00 - 3:00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表格方式列示有关统计数据):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蒂妮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谢小铭先生、胥星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张丽萍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公司独立董事李龙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总经理车学东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候选人选举》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杨海俊、陈栩、江华茂、李红、许佳明、金建飞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6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 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徐旅、程靖、周辉朋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出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成员5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张晓丹、曹昱、王辉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3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 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同意票数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同意比例为候选人获得累积投票的表决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票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毕诗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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