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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4月4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剩余的超募资金9140.57万元(其中:本金8098.48万元,理财收益及利息1042.09万元)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三方监管账户余额为零,截止2014年11月28日,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2月26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焦作高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扣除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及质保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67.81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14年12月31日,6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项目尚未试用投产。 注2:见三、(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项目系公司硫酸法制钛白粉的配套设施,主要为公司钛白粉生产提供原料硫酸和副产品蒸汽,其效益综合体现在公司终端产品钛白粉销售实现的效益中。自投产后,该项目2012年度共产硫酸16.96万吨, 2013年共产硫酸27.31万吨,2014年共产硫酸29.39万吨均用于公司钛白粉生产。因该项目生产的硫酸几乎不对外销售,所以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实施后可以保证公司钛白粉生产所需硫酸的稳定供应,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核对未见差异。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09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 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 2、 向交通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3、向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4、向中信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5、向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6、向广发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 7、向中国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 8、向焦作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9、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10、向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零贰佰万元整; 11、向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12、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 13、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14、向洛阳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15、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 公司2015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肆拾柒亿贰佰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许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10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经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查,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纳科技”)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与维纳科技2015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112.91万元人民币。 2015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维纳科技法定代表人:冯立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生产、销售:精细陶瓷;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普通机械加工。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西一公里焦克路北。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维纳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为6,493.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832.59万元人民币;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360.7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9.52万元人民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纳科技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占维纳科技注册资本比例为21.3%。 2、履约能力分析 维纳科技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事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向维纳科技采购磨介、陶瓷结构件等材料;销售钛白粉、氯氧化锆等产品;出租厂房。以上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科技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1月,公司和维纳科技签署了框架性的《购销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维纳科技销售氯氧化锆、二氧化锆等产品,预计2015年总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向维纳科技采购磨介、陶瓷结构件等材料,预计2015年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此外,协议还约定了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及责任、定价与结算、违约责任等。2015年1月公司和维纳科技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向维纳科技出租厂房,预计租金收入112.91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11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利联”)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亿利公司业务的开展,亿利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亿利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为亿利公司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33.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12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和奔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和奔流先生简历 和奔流,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13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2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5:00至2015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5年2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7 限售期;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2、3、5、6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计算)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北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 真:0391-3126111 邮 编:454191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5-014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 股权激励草案披露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拟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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