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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股东广州广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宏”)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广州广宏于2015年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6,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4%。本次减持后,广州广宏持有公司43,071,4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2%。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广州广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广宏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广宏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35,479,632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余7,591,853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4、广州广宏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为广州广宏于2013年12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广州广宏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广州广宏严格履行了该承诺,其持有的公司49,671,485股股份已于2014年12月11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刊登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临2014-085)),因此,广州广宏本次减持未违反其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5、关于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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