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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6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5年1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China Access Paper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外资股东)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已减持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2014年12月9日,公司内资股股东持有252,339,2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无外资股股东持股。因此,公司将提请相关批准机关将公司的性质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内容详见2015年1月27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7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的性质已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现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15- 008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1日 ●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1日 10 点 30分(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结束时间。) 召开地点:恒丰纸业第一会议室(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1日 至2015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须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及文件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2月10日17:00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址:恒丰纸业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3-6886668;传真:0453-6886667;联系人:张宏、魏坤。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 1、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投票日期:2015年2月11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式: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式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A 股收市后,持有恒丰纸业A股(股票代码60035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的,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9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5年1月2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China Access Paper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外资股东)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已减持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2014年12月9日,公司内资股股东持有252,339,2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无外资股股东持股。因此,公司将提请相关批准机关将公司的性质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内容详见2015年1月27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10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 已发行股份的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15年1月20日,累计共有171,491,000元“恒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25,431,018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98%。 ● 截止 2015年1月20日,尚有278,509,000元的“恒丰转债”未转股,占“恒丰转债”发行总量的61.8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000万元。该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7号文同意,公司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2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丰转债”,债券代码“110019”。 本次发行的“恒丰转债”于2012年9月24日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6.88元/股。 2013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根据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自2013年5月2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76元/股。 2014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自2014年7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67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恒丰转债”转股期自2012年9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累计共有29,186,000元“恒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4,375,711股,截止2015年1月20日,累计共有171,491,000元“恒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25,431,018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98%,尚有278,509,000元的“恒丰转债”未转股,占“恒丰转债”发行总量的61.89%。 三、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据资料,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因可转债转股产生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备查文件 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股本结构及可转债结构查询证明。 五、其他 咨询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宏 咨询电话:0453-6886668 传 真:0453-688666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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