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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9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宏成”)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英德创”)关联方之间销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等,2014年度遂宁宏成累计与大英德创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923000014696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 法定代表人: 陈乐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研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股权架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英德创总资产为 97,489,163.11 元;净资产为26,596,359.74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6,409,895.89 元;净利润为-3,279,05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大英德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再喜以及其次子陈乐强所控制的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遂宁宏成向大英德创销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大英德创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分别与交易关联方签订了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与大英德创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遂宁宏成与大英德创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也较小。 五、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规定的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联交易。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猛狮科技2014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乐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5年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兴派能”)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0%;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5年与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英德创”)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78%;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的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2014年数据业经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5]G15001070010号。 (二)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租赁)的详细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923000014696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 法定代表人: 陈乐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研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股权架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英德创总资产为 97,489,163.11 元;净资产为26,596,359.74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6,409,895.89 元;净利润为-3,279,05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50011619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持园区祖冲之路887弄73号 法定代表人:丁明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3882.353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以及其他类型电池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通信用备用电源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架构:
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袁巍、张军、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将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增资上海中兴派能,增资完成后,上海中兴派能的注册资本由3,882.3530万元增加至5,338.235万元,公司将持有其4.5454%的股权。目前,上海中兴派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3)。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中兴派能总资产为 165,682,782.23 元;净资产为4,656,712.75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6,152,830.78元;净利润为 -9,376,952.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猛狮集团”) 注册号:4405830000036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振兴路恒发工艺厂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6.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对国内工业企业的投资;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架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总资产为 187,821,426.30 元;净资产为8,217,220.3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876.55元;净利润为-14,203,125.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英德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陈再喜以及其次子陈乐强所控制的公司;上海中兴派能为公司的增资参股公司并委任公司职员任该公司董事;猛狮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所控制的企业。上述情形符合《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4、预计年度与关联方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 (1)预计2015 年与关联方大英德创日常交易总额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2015 年与关联方上海中兴派能日常交易总额为5,00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2015 年度与关联方猛狮集团日常租赁总额为2,031,072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或采购设备、产品时,具体设备、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大英德创签订具体合同,公司与上海中兴派能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拟与猛狮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203万元人民币。《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通过程序后,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公司租赁猛狮集团的房产作为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原该房产为公司所有,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公告将该房产出售给猛狮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考虑公司以往日常办公场所所在及办公设备配套齐全,公司决定以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向猛狮集团继续租赁该办公场所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公。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 六、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审议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租赁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猛狮集团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5 年度拟与大英德创、上海中兴派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订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租赁猛狮集团房产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由于租赁位置为公司以往日常办公场所所在及办公设备配套齐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定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猛狮科技 2015 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猛狮科技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出席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陈乐伍先生、独立董事张歆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亚波先生、副总裁赖其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陈祎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1月 1日至 2015 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15 年一季度公司业绩预期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预计销售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营业务市场销售情况恢复正常以及新兴市场开拓取得进展,公司销售额恢复并发展,经营业绩出现回升,订单数量同比上年同期将有所增长。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和遂宁宏成已正式取得生产许可证,能够进行规模生产,产能预期与销售恢复情况相适应。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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