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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5-004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增补选举何云、吴开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期限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何云、吴开超的任职须经四川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15年2月16日通过现场与网络同步表决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万元的议案》。 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司”)是本公司控股46%股权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宾馆、旅游产品投资开发、各类电力设备及建筑设备租赁,五金,百货批发零售。 会议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华龙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用于华龙公司偿还借款。借款期限3年,利率按3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由华龙公司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云简历 何云,男,汉族,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 1987年9月—1991年7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审计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 1991年8月—1999年8月,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辅导员、专业教师,1995年5月担任系副主任); 1999年9月—2002年7月,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002年8月—2008年7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05年晋升教授); 2008年9月—2011年7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010年8月至今,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吴开超简历 吴开超,男,汉族,1963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2年9月—1986年6月, 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 1986年6月至今,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教授; 其间:1996年9月—1999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001年9月—2008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15-00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6日 至2015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和第2项议案中第1个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2项议案中第2和第3个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武、张春燕 电话:0825-2210017;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17;0825-2210089 (二)登记时间 2015年2月11日至13日8:30-12:00、 14:30-18:00。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29000)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武、张春燕 电话:0825-2210017;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17;0825-221008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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