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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项发明专利;3个产品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证,5个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龙灯”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以上荣誉的获得增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91,265,341.72元,同比上升24.85%;实现利润总额15,014,005.37元,同比下降59.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2,015.07元,同比下降57.37%;基本每股收益0.1167元,同比下降57.36%。 为了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7日,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3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如下变化:增加一个全资子公司,本年度通过投资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中联电气电缆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4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6日以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奎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265,341.72元,利润总额 15,014,005.37元,净利润12,552,015.07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552,015.0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5,086,250.35元,减去2014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6,138,200.00 元以及2014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12,456.76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987,608.66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了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发放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综合信贷业务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万元,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等形式的融资,银行选择、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与银行协商结果确定,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授信期限为1年。本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芬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的要求,结合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公允、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已于2015年1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有: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资金活动、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纳入内部控制自评价的重要公司范围和业务范围: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特征等因素,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3、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标准 综合考量评价发现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如果不存在重大缺陷且存在的重要缺陷小于或等于 3个,则整体内控有效;如果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的重要缺陷大于 3个,则整体内控无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持续完善措施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梳理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流程,改进不增值的内部控制活动,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进行治理和补充,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部门工作职责及岗位责任制,使相关内部控制程序系统化。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9,440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09)010620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0年1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1年3月盐城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体制改革更名为江苏盐城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567.7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87.62万元;2014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72.15万元,2014年1-12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7.7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539.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15.41万元。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98,875,650.25元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日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集资金为35,985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超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煤矿用电缆产品制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800万元投资“煤矿用电缆产品制造工程项目” (该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99.7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项目均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2,010,333.8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0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0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32,010,333.80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186-2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6、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211.4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亦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和其他披露文件中已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在考虑到国家相关房产政策及房价的总体趋势后,部分办事处采取租赁的方式进行办公,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虽该部分资金未完全投入,但因为采用了相应的其它方法,所以未影响到技术服务支持中心的正常使用。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1,211.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意见。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200万kVA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及干式变压器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放缓所致。 注2: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建立是为了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服务支持水平,其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故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效益。 注3:超募资金---煤矿用电缆产品制造工程项目因涉及的环评等审批因素的影响致使厂房建设开工比预计推迟。后又因部分设备供应商未能及时供货和调试验收工程较复杂,致使该项目的设备建设周期延长。2014年度项目虽已形成规模化生产,但项目固化成本相对较高,故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注4: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法独立核算效益。 注5: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法独立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季奎余先生,独立董事谭德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元玲女士、财务总监杨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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