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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参会表决董事为闫文泉、姚瑞军、陈春艳、张立军、陈静茹、顾宗勤、田祥宇,董事董海水委托董事姚瑞军进行表决)。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马安民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且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公司拟选举程彦斌先生作为本公司的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马安民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为此,经公司董事长闫文泉先生提名,且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拟聘任姚瑞军先生为本公司新一任的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瑞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为此,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拟聘任梁海斌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为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调整资金结构、保障资金周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其发行条款如下: 发行主体: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注册人民币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计划: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发行; 债券期限:一年以内; 拟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发行承销费:执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承销费收费标准;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款项用途: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流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保证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目的,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的担保行为较为频繁,因此,为便利公司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特对公司2015年度的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进行如下预计,并提请审议。 一、截止2015年末,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83.25亿元,其中,公司内部各级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对于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23.25亿元; 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预计的公司内部各级公司之间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在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在公司资产范围中自行调整提供担保主体及被担保主体,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四、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闫文泉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马安民先生已经提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的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闫文泉先生提名,拟增补公司董事姚瑞军先生为公司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的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7日,公司董事马安民先生因年龄原因提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程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及个人情况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程彦斌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增补程彦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程彦斌先生简历及有关情况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7日,公司总经理马安民先生因年龄原因提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瑞军先生提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由姚瑞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由梁海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姚瑞军先生、梁海斌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姚瑞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梁海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附件:姚瑞军先生、梁海斌先生简历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85.16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83.25亿元。 ●本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 一、公司2015年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保证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目的,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的担保行为较为频繁,因此,为便利公司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特对公司2015年度的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进行如下预计。 (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83.25亿元,其中,公司内部各级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3000万元; 2、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59500万元; 3、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800万元;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7000万元; 4、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200万元; 5、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000万元; 6、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对于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23.25亿元,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省祥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3、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 4、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省隆源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 5、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6、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预计的公司内部各级公司之间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在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在公司资产范围中调整提供担保主体及被担保主体,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四)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表内数据为2014年三季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的预计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子公司系本着互助原则进行日常担保业务,《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实施有利于确保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渠道畅通、资金平稳接续。 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85.16亿元,其中: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4亿元 2、公司其他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3日 至201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8:30—11:30、14:00—17:0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王立君 电 话:0351-7255820 传 真:0351-7255820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申请预注册30亿元私募债券的议案》,同意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发行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18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阳煤化工投资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阳煤化工投资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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