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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5-024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2015-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陈理先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陈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06,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8,506,21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03%),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6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1月25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原股东陈理先生行使。 截至目前,陈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06,21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3%,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额为8,506,21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3%。 二、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陈理先生在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北京数字天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天域")全体股东所持数字天域100%股权进行置换并向数字天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交易中,与相关方签署的相关《重组框架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陈理先生作为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方之一,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如置入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在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每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业绩承诺方将根据协议规定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其中,陈理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志涛、郭静波为第一补偿义务人,按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的数字天域股份占三人合计持有数字天域股份的比例,分别、独立地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股份数,且按照协议规定的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北京携手世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二补偿义务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在第一补偿义务人以其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作为补偿尚不能满足需补偿的数量的情况下履行补偿义务。 如届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的约定,陈理先生持有的其他未设定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以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将可能影响陈理在上述相关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并可能因此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届时,陈理需就已设定质押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征得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股票质押后,再相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注意。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理先生确信,本次重组后公司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上述相关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公司股东陈理先生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除股票质押等有效方式,以确保其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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