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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5-00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补充公告 2015-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动力”或“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临2015-003),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关于交易价格的说明 公司收购捷克EKOL,spol.s r.o.,公司(以下简称“EKOL公司”)100%股权的支付对价为13.39亿捷克克朗(不含净现金及其他调整项),按照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和捷克克朗对美元汇率综合测算,上述对价金额约合人民币3.74亿元(不含净现金及其他调整项)。 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交割日的审计数据,综合考虑EKOL公司净现金、净营运资本、非核心资产以及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等其他调整项的金额做出调整,并将根据实际支付该等款项之日相关货币汇率计算本次投资的实际折算汇率。最终交易价格以交割完成后的公告为准。 二、按照人民币列示的交易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按照2014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和捷克克朗对美元汇率综合测算 三、关于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的补充说明 (一)公司将分两个阶段购买EKOL公司100%的股权。 第一阶段,公司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EKOL公司75%的股权,支付对价为10.04亿捷克克朗,即交易总价的75%,按照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和捷克克朗对美元汇率综合测算,上述对价金额约合人民币2.8亿元,该等支付对价尚不包含净现金及其他调整项; 第二阶段,在本次交割完成后的第4-7年,EKOL公司股东Stanislav Vesely先生、Gustav Poslusny先生以及 Jaromir Kriz先生可以行使强制卖出权,向陕鼓动力出售尚持有剩余25%股权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陕鼓动力拥有强制购买权,可以在第一阶段交割完成后的第4-5年内无条件买入不超过10%股权, 再在第6-7年内无条件买入部分或全部剩余股权。第二阶段的交易价格将以本次交易估值为基数,并根据EKOL公司的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和研发成果等非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并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含净负债、净营运资本的调整)。 (二)双方约定,在交易的第一阶段,陕鼓动力会将该阶段应支付的交易价款中的20%计入双方共同的银行监管账户,并在本次交割完成后的2年后,根据EKOL公司销售收入完成的情况、公司核心管理员工的稳定水平以及相关或有负债的确认情况等因素对该等存入监管账户的应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调整,并予以结算。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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