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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1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30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华夏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51,31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期为2015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6年1月27日,本次业务已由华泰证券办理了申报手续。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11,186,5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88%,其中质押股票合计718,177,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29%。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5-01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6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网投系统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2、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原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2015年1月22日刊登的原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投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4、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2月6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米)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6日 至2015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股东账户号为 ,持有公司 股股份。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2015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 1.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议案个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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