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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5003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全年度, 业绩预计: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酒店等主营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为拓展新利润增长点(包括2014年9月公司启动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公司董事会先后多次聘请审计、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提供决策辅助服务,报告期内支出相关费用约1200万元,导致净利润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于2015年1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办理相关手续。故此,被收购企业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未纳入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5004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1月30日收到董事长周瑞堂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周瑞堂先生关于2014年度分配预案的提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14年度仍不具备现金分配和送红股的条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同时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长周瑞堂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14年度公司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公司董事长周瑞堂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提议及承诺后,全体董事:周瑞堂、殷刚、陈英伟、赖伟强、邱创斌、徐进、陈广见对该预案进行了研究讨论,一致认为:2014年年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上述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和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5005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年1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来实业”)通知,此前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已办理质押解除手续,现公告如下: 宝利来实业于 2013 年7月 23 日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方中”)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四方监管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629.522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1.48%)进行质押融资(有关详情见本公司2013年7月27日披露之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 目前该项质押已于 2015 年1月29日解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宝利来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6,295,22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48%,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用于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为0股。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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