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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1月30日上午9: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因其他安排,无法到会场参加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期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5-003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及其他专项服务。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公司需向江苏银河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合计为13,854.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15-004号《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向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900万美元、300万美元(按2015年1月30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分别为人民币5,523.3万元、1,841.1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金明先生作为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的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2015-005号《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2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1月30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展的情况下做出的,且能够获得较好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公司于2014年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取得较好的财务收益,公司计划将持续通过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持续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2]477号)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831,2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700,000,100.60元,扣除发行费用66,907,339.92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4,633,092,760.68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7月3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48号验资报告。 二、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六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57,943.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49,122.12万元,利息收入8,821.03万元。(此为初步统计数据,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将在《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1)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4,3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199.80万元,利息资金4,100.20万元。 2014年,公司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14,187.15万元(包括支付银行手续费5.06万元),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余额49,127.18万元(此为初步统计数据,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将在《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宿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全部募集资金10,020.78万元用于投入建设公司苏州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45、2014-054号公告。 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及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租赁店发展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均需要一定的周期,故募集资金出现阶段性闲置。 三、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4年公司通过积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银行理财,获得了较好的财务收益,公司将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制度规范,公司将持续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通过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闲置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且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后仍将继续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满足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4.5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计划本次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57%,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期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1)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展的情况下做出的,且能够获得较好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核查了苏宁云商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年度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计划理财额度、资金投向、授权期限及审批程序等。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基本情况 自2012年以来,公司委托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物业”)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江苏银河物业提供了专业化、一体化的包括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在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有效的保障了园区正常运作,为公司员工、合作伙伴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环境。 鉴于双方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负责徐庄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环境、设备的管理及其他专项服务。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公司需支付物业服务费共13,8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8%。
2、交易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楼小君,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和燕路43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楼宇(含厂房)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及代理中介服务;线路、管道安装及维修;园林绿化;装饰材料制造、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苏银河物业经审计总资产为2,088.20万元,净资产为669.92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0.9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下属子公司,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管理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苏银河物业具有多年为办公楼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经验,且以前年度较好的为公司徐庄总部园区、南京地区物流配送中心及旗舰店等物业提供服务,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徐庄总部园区分为一期、二期,其中一期东区物业包括了总部办公楼、信息办公楼、共享服务楼、苏宁大学以及餐厅、停车场等,西区物业包括了员工活动中心、培训公寓、概念店等;二期包括总部办公区、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区。 经与江苏银河物业协商,同意2015-2017年物业服务费单价按照一期东区10元/月·平方米、西区5元/月·平方米,二期8元/月·平方米费用标准执行。由于总部外租区域有所调整,一期东区物业建筑面积为169,300.11平方米,西区物业建筑面积为51,700.00平方米,二期物业建筑面积237,083.00平方米,服务期限内公司合计支付物业费用13,854.00万元。 徐庄总部物业分别由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按照核算原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予以支付。 物业服务实行包干制,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江苏银河物业支付固定费用,江苏银河物业提供约定服务项目并自负盈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江苏银河物业已向公司提供2014年度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明细说明,经公司审核后认为相关费用支出较为合理,同时公司也结合市场情况对物业服务市场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在此基础上,双方就2015-2017年的费用标准进行了协商,考虑到物业管理团队及相关投入均具有一定延续性,经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总部园区一期东区10元/月?平方米、西区5元/月?平方米以及二期8元/月?平方米费用标准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于董事会后分别与江苏银河物业就物业服务项目分别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合同方: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 (1)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园区,总部一期东区包括总部办公楼、信息办公楼、共享服务楼、苏宁大学等以及餐厅、停车场等面积合计169,300.11平方米;西区包括培训公寓、员工活动中心、概念店等面积为51,700平方米;二期包括总部办公区、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区面积为237,083.00平方米。 (2)物业服务内容以及质量要求 ①物业服务内容 公司徐庄总部基地承载总部办公、后勤配套、展厅展示等职能,在甲方的整体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费用涵盖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等,主要内容如下: 安全管理:甲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场所内的安全秩序维护服务,重大节日及接待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的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环境管理:甲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场所内的保洁服务,绿植租摆、园区内的花草更换、绿植养护; 设备管理:甲方区域水电系统、中央空调、电梯、消防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公共区域与办公区内部的灯具更换与维修,设备维保等; 专项服务:甲方的幕墙清洗、石材清洗、地毯清洗等; 其他服务: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园区外租商户管理。 ②物业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4、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方式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以下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期东区10元/月?平方米;西区5元/月?平方米;二期8元/月?平方米。 (2)费用支付方式: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甲方在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履行当季物业服务费交纳义务,首季度租金于签约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应于次年的1月30日前向甲方公布前一年度物业服务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说明。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2012年以来,江苏银河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严格遵守合同服务条款规范操作,较好的为徐庄总部园区提供了包括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管理等在内的物业服务,显示出了其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充分保障了总部园区物业的正常运作。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进行总部园区的物业管理。 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江苏银河物业现有良好合作关系基础上达成的,继续委托江苏银河物业为公司徐庄总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有效确保徐庄总部的后勤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总部园区的日常运营;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交易定价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司徐庄总部的后勤保障功能,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5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向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900万美元、300万美元(按2015年1月30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分别为人民币5,523.3万元、1,841.1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6%,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可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300,641.5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7%,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金明先生作为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的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注册地址:845 Page Mill Road Palo Alto CA 94304; 董 事:金明; 公司类型:一家依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 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作为苏宁海外研发中心,主要开展互联网行业相关的研发工作,以支持苏宁互联网零售业务发展。截止2014年12月31日,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资产总额人民币3,801.2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552.17万元,资产负债率67.14%,2014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900.73万元,主要为薪酬、租金等运营费用支出。 2、Suning.com;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845 Page Mill Road Palo Alto CA 94304; 董 事:金明; 公司类型:一家依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 Suning.com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在美国的商品采销业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Suning.com资产总额人民币365.0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4.81万元,资产负债率17.75%,2014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7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以下简称“美研院”)主要从事智能搜索与精准营销、大数据、高性能计算、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研究,全面提升公司互联网零售发展能力;Suning.com(以下简称“美国易购公司”)从事公司在美国地区的商品采销运营业务,支持苏宁易购海外业务的拓展。随着美研院、美国易购公司业务运营的持续推进,各项业务得到发展,企业经营能力得到提升,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海外子公司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向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9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可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300,641.5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7%;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277.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Suning Commerce R&D Center USA Inc、Suning.com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06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4年10月31日,公司在《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25.2万元至-119,125.2万元,该业绩预计并未考虑公司以部分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这一交易完成的影响。 3、修正后的业绩预计: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以部分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的相关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该交易实现税后净利润约为19.74亿元。 2014年12月,公司实施完成以11个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的相关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公司以11个自有门店物业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出资设立11家全资子公司,并将11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中信华夏苏宁云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事项内容可详见公司2014-053、2014-057、2014-063、2014-065、2014-069、2014-071号公告)。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根据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为43.42亿元,公司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已经执行的初步程序,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转让对价、资产账面值以及支付的相关税金、费用等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实现税后净利润约为19.74亿元(所得税率按照公司子公司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对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结合财务年结情况,以及上述资产运作业务实现利润情况,对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预计进行相应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公司2014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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