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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 2015年1月28日,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在同行业当中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提升公司在参与重大项目投标时的竞争力,有利于开拓更多更大的业务市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也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3.6亿股。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后,公司五名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经讨论研究,五名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2015-002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铁路货运价格及相关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为适应运输市场发展,进一步推动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决定适当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并建立上下浮动机制。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率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14.51分钱提高到15.51分钱,并作为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动范围内,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该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其中运价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该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http://jgs.ndrc.gov.cn/zcfg/201501/t20150130_662799.html。 由于本公司与铁路货运价格直接相关的沙鲅铁路货运业务运距较短,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对公司铁路货运相关业务的盈利没有重大影响。关于通知中运价浮动等相关政策变动对公司铁路货运业务及其盈利的影响尚需根据实际价格浮动等相关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测算,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今后各报告期的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5-0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股票代码:000426)已自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兴业矿业: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兴业矿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兴业矿业: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5),本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2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个自然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积极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拟重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5-00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42,822,077.0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将其中104,719,491.5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347,541,568.50元,其中347,541,568.50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此次增资完成后,海洋王东莞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0元增加到357,541,568.50元。 近日,海洋王东莞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441900000833007 名 称: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西六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彩芬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伍仟柒佰伍拾肆万壹仟陆佰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灯具、光源类、控制器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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