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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5-01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9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519大智慧2015/2/4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的《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新增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新网投系统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2.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新《网投细则》规定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投资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3.如果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按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原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2015年1月23日刊登的原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投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4.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2月9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揽海路799弄崇明金茂凯悦酒店沙龙3厅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9日

至2015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519大智慧2015/2/4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2.01交易方式及交易对象
2.02交易标的
2.0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2.04认购方式
2.05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06发行价格
2.07支付现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2.08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09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10上市地点
2.11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2.1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1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同意签署《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全文请参见于2015年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的各项子议案须逐项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2.01交易方式及交易对象   
2.02交易标的   
2.0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2.04认购方式   
2.05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06发行价格   
2.07支付现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2.08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09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10上市地点   
2.11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2.1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1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同意签署《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公司A股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一)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21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14共14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2、投票流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519大智投票21(总议案数)A股股东

3、表决方法:

请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1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1.00
2.0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2.00
2.01交易方式及交易对象2.01
2.02交易标的2.02
2.0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2.03
2.04认购方式2.04
2.05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2.05
2.06发行价格2.06
2.07支付现金金额及发行数量2.07
2.08募集配套资金用途2.08
2.09发行股票的限售期2.09
2.10上市地点2.10
2.11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11
2.12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2.12
2.13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2.13
2.1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2.14
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00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4.00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6关于同意签署《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6.00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7.00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8.00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6、确认委托完成。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0元1股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1元1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0元2股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1元2股

4、股权登记日持有“大智慧”股票的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全部子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0元3股

拟对议案二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519买入2.01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二、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特别提醒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5-01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征询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及本公司管理层,公司大股东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智慧,股票代码:601519)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1月30日、2015年2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公司已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除上述已公告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除了前述及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提示请参照2015年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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