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1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陈爱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194095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74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1189395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3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47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092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045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 5、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爱学先生、苏斌先生、何锐驹先生、张磊先生、王明华先生、何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锐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勇先生、范晓军先生、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志斌女士、陶兴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志斌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兴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3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4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735%。 表决结果:当选。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4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0%;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02%;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4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0%;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02%;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六)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4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0%;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02%;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七)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1894953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0%;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04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02%; 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69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古勇、郑建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1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5: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爱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的议案》 聘任王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 聘任何清先生、刘雪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 聘任曹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 聘任徐化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 聘任黄焕明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级别),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陈爱学简历: 陈爱学,男,195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曾任香港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及中山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苏斌简历: 苏斌,男,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硕士。曾任名力中国成长基金联席董事、投资总监及合伙人。现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明华简历: 王明华,男,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工程师。曾任湖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泰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山公用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何清简历: 何清,男,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曾任绥芬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雪涛简历: 刘雪涛,女,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曹晖简历: 曹晖,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营运管理部总监、安全办主任。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营运管理部总监,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化群简历: 徐化群,男,1962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讲师。曾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在天大实业(中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中山海纳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物业开发事业部总经理,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山银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黄焕明简历: 黄焕明,女,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5-01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5: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林灿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林灿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林灿华,男,196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政工师,助理工程师。曾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第八届公司职工监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5-01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配合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任职资格,并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曹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3日(曹晖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了曹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曹晖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相关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曹晖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曹晖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曹晖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8380008 传真号码:0760-88380022 电子邮箱:caoh@zpug.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邮政编码:528403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曹晖,女,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营运管理部总监、安全办主任。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营运管理部总监,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5-01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于2014年12月19日发布了《中山公用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公告的具体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5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国资函[2015]63号),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A股股票9,824.7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324.84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状况,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