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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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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30日,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4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公告编号为2014-082)。目前,该全资子公司已在深圳完成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2月5日;

  公司注册号:440301112220910;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 鹏;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各种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智能家居控制器的软件设计、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收到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起诉自然人陈垚坤业绩承诺补偿一案已获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 告: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委托代理人:沈湘连,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告:陈垚坤, 男,1954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宁海县人,住宁海县跃龙街道白峤村上白峤(另一住址为: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景花园),系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东,并为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按协议约定的赔偿款项计2087.36万元;

  2、如被告未偿还上述款项,则将其在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占有的49%股

  权及股东权益由原告优先受让;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提起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3年4月2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关于《股权转让(增资)与合作经营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被告对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2012-2014年的经营业绩向原告做出承诺,其中2012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60万元,2013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2014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50万元,其中该协议还约定由被告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3年累计税后净利润应达到910万元,同时还约定3年累计税后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时,则由乙方(即被告)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款项在201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支付的,则乙方(即被告)同意以其在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折抵作其应付之款项。在上述补充协议签订之前的2012年4月24日,原被告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股权质押协议》,约定由被告将其在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给原告。

  被告承诺3年经营期限于2014年12月31日届满,2015年1月10日出具了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宁波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年连续亏损:2012年亏损309.29万元,2013年亏损345.13万元,2014年亏损522.94万元,三年合计亏损1177.36万元,另加被告在补充协议中承诺的应付之款项910万元,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的款项计2087.36万元,然而,在201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天内,被告未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原告,并拖延至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5-00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1月15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4 年 11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31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2014-051、2014-052、2015-001、2015-003、2015-004、2015-006)。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24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2015-005)

  截至本公告日,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推进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5-0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金达威投资于2014年2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14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14-003号《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该部分质押股份由7,500,000股变更为12,000,000股。

  现上述股份12,000,000股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至本公告日,金达威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805,28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00%;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本次解除质押后,金达威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3,2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8%。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0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2014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5年2月6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的发行,本期中票按面值发行,发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N年(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到期),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本期中票前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5.69%,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利率重置方式请参照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公告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本期中票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2015年2月6日本期中票所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将用作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中票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14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373,975,669.12374,318,586.52-0.09%
营业利润33,409,574.2031,053,971.037.59%
利润总额38,312,781.2032,374,413.05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4,494.0129,011,813.6517.38%
基本每股收益(元)0.290.242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2%5.93%0.89%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792,604,404.44701,772,789.511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0,534,448.52493,758,401.4929.73%
股本128,056,271.00100,050,000.002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004.941.21%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公司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73,975,669.12 元,比 2013 年度下降0.09%,主要是2014年度内销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54,494.01 元,比 2013年度增长 17.38%,主要原因是本期期间费用中服务费及网络销售费用的减少以及营业外收支的影响 ;

  3、公司 2014 年年末总资产为 792,604,404.44 元,较 2013 年年末增长12.94%;2014年净资产640,534,448.52元,较 2013 年年末增长29.73%,主要是公司在 2014 年度进行配股,募集资金净额132,731,553.02元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合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9,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公告详见2014年1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情况的公告》。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23日到期,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再次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0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理财金额:9,800万元人民币

  4、投资收益率:4.40%

  5、投资起始日:2015年1月30日

  6、投资到期日:2015年5月4日

  7、投资范围:

  (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投资比例为:

  

  

  

  

  

  

  

  

  

  

  

  

  

  

  

  

  

  

  

  

  

  

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
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10%-100%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10%-100%
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0-90%
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0-90%

  

  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专户(或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交所交易平台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公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1月 22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江苏银行“聚宝财富稳赢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 2015 年 3月 11日到期。

  2、公司于 2015 年 1月 26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将于 2015 年 4月 28日到期。

  截至2015年1月28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理财业务购买申请表》、《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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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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