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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

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4号)核准,公司A股于201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2014年 月 日2015年2月
章程(草案)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公司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公司2015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集中存管。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万股。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万股。
(十六)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提名;属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报经上一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属于本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报经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应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对改选或增补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

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提名;属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报经上一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属于本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报经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应作为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对改选或增补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九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2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拟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2元,共计募集资金 255,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5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会计师费用及律师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64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新增年产110万套办公椅技术改造项目16,59216,592安发经备﹝2011﹞177号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8002,800安发经备﹝2011﹞178号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3,0003,000-
合 计22,39222,39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081.9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了《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5]207号)。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新增年产110万套办公椅技术改造项目16,592.006,751.962,330.009,081.9654.74
合 计16,592.006,751.962,330.009,081.9654.74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艺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永艺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207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信证券对永艺股份使用9,081.9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监管要求。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15年1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081.9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了天健审[2015]207号《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健审[2015]207号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全部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要求。

(三)购买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四)相关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永艺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需要针对具体的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改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处理。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00,000.0010,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500,000.00-10,500,000.00 

(2)母公司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00,000.0010,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3,875,466.24-10,500,000.0053,375,466.2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 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 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 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10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600永艺股份2015/3/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3月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陈熙、李伟

电话:0572-5137669

传真:0572-5136689

邮箱:ue-ir@uechairs.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3300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6。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笪玲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15年1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081.9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了天健审[2015]207号《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1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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