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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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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5-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4.65倍(截止2015年2月5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0.3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2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5年2月5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为2,4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43,912.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0.37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88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97.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0.8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特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证券”)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三圣特材”,申购代码为“00274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万股。本次发行回拨前网下发行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即1,44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2月5日(T-3日)完成。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1.28%),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5.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19.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17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888.00万元,净额为43,890.8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5年2月2日(T-6日)在《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四)。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且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参与网下配售。剔除最高报价及提交有效报价对象名单的具体实施情况详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二)和(五)。剔除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27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170万股。

  (2)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20.37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0.37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申购时间09:30~15:00,缴款时间:0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42”。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当日15:00之前,对于网下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0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网下投资者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网下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主承销商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三)。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配售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者经核查存在禁止配售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主承销商将向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发出核查函,请相关投资者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下午,申万宏源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将网下发行申购初步结果提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配售数量为回拨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440万股,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7)2015年2月12日(T+2日,周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8)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无锁定期,与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同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9)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0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2月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5年2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9,500股。

  (4)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出现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2月2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三圣特材指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指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发行不超过1,44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96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5年2月2日(T-6日)《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公募基金指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指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有效报价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情形等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指2015年2月10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年2月4日(T-4日)至2015年2月5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5年2月5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系统收到2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某董事同时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承销商新股定价和配售委员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在本次发行中从严把握,认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无效;个人投资者周海虹在参与其他已发行项目中存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违规情形,不符合《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参与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其报价无效。除此之外,共有2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个配售对象提交了报价,报价区间为20.37元/股-20.40元/股,申报总量为39,640万股;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经核查,不存在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情况。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31家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中位数(元)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20.3720.37
公募基金20.3720.37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

  剔除时可以将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拟申购量全部剔除,也可以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网下投资者中按照如下原则依次进行剔除:

  1、按拟申购总量由小到大进行剔除(拟申购总量按配售对象单独计算);

  2、拟申购总量相同时,按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剔除;

  3、如果出现拟申购总量、申报时间都相同的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晚到早进行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20.37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4,4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1.2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中位数(元)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20.3720.37
公募基金20.3720.37

  

  (三)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4.65倍(截止2015年2月5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15年2月5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含2月 5日)(元/股)2013年每股收益(元/股)2013 年静态市盈率(倍)
002302西部建设14.380.7918.20
002398建研集团16.610.8619.31
002596海南瑞泽11.660.1864.78
平均市盈率34.10
剔除海南瑞泽后的平均市盈率18.76

  

  注:可比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源自各公司2013年度报告。

  本次发行价格20.37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1.2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为20.37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27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35,17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1,440万股。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配售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者经核查存在禁止配售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主承销商将向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发出核查函,请相关投资者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本次网下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可申购数量(万股)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胜道1号资产管理计划20.37150
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计划20.37410
2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37490
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000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金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371440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8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20.371440
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20.371440
10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20.371440
11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20.371440
12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5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6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7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19.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5,170万股。

  (三)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960万股。

  (四)回拨安排:2015年2月10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其中: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2月12日(T+2日)在《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五)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申购时间09:30~15:00,缴款时间08:30 ~15:00。

  (六)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2月10日(T日、周二),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09:15~11:30,13:00~15:00)。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2月2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网下投资者向申万宏源证券提交《承诺函》
T-5日

  2015年2月3日

网下投资者向申万宏源证券提交《承诺函》的签字盖章扫描版截止日(截至当日12:00 前)
T-4日

  2015年2月4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5年2月5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5年2月6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5年2月9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2月10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5年2月11日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2日

  2015年2月12日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2月13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述发行日期相应将进行顺延。

  (4)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八)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九)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2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5,1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5年2月10日(T日)0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2、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一致;

  (2)网下投资者应当从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足额划付申购资金;且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3)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当日15:00之前,对于网下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0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 户 名 称银 行 账 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在“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4)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42”。

  (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三)网下申购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2月2日(T-6日)刊登的《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5年2月12日(T+2日)刊登的《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该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多余款项退回

  1、2015年2月11日(T+1日)17:3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网下投资者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主承销商。

  2、2015年2月12日(T+2日)09: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收款银行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公开披露。

  (5)若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7)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于违规者,中国结算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0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96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5年2月10日09:15至11:30,13:00至15:00)将960万股“三圣特材”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申购简称为“三圣特材”;申购代码为“00274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2月6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5年2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9,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500股。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9,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2015年2月10日(T日),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0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网上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网上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2月10日(T日,含当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网上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2月10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七)摇号

  1、验资与配号

  T+1日16:00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结束后当天,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5年2月1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2月12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5年2月1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结算与登记

  1、网上发行申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2015年2月12日(T+2日)网上摇号抽签。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

  3、2015年2月13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联 系 人:杨兴志
电 话:023-68340020
传 真:023-68239069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88085885、88085882
传 真:010-88085254、88085255

  

  发行人: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

  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数量(万股)
1孙伟华孙伟华20.40150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381440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81440
4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20.381440
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胜道1号资产管理计划20.37150
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计划20.37410
6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37490
7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000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金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371440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2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20.37144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20.371440
1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3714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20.371440
1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20.371440
15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20.371440
16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7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20.371440
18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19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2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2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2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2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371440

  

  注:本表不含被认定为报价无效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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