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2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2014-2015年度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互保金额22亿元,互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两项担保额度合计为30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额度内实际担保余额为247,435.386万元,主要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人

(公司及子公司)

被担保人担保借款余额(万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711.00
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3,000.00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00.00
浙江广厦东金投资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110.00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14.386
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
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九置业管理有限公司800.00
杭州通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
小计247,435.386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3,045,632.3543,230,911.128
总负债2,128,130.9692,242,899.924
净资产917,501.385988,011.20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3,175,080.152,179,345.72
利润总额76,690.9646,918.69
净利润56,372.6138,948.3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1月8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本:8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1,347,721.251,446,433.63
总负债869,585.90916,982.39
净资产478,135.35529,451.2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1,572,642.471,146,953.37
利润总额53,915.3820,092.86
净利润49,115.8817,623.69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1.6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256,147.96270,858.80
总负债178,610.45190,187.10
净资产77,537.5173,009.3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441,818.26335,750.96
利润总额6,062.824,044.61
净利润4,595.953,253.1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资本:8.4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419,353.308431,475.90
总负债271,901.994279,588.93
净资产147,451.314151,886.97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914,499.39579,631.03
利润总额23,594.9014,804.40
净利润20,352.1414,804.40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04月14日;住所:岱山县衢山镇人民路285号;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煤炭、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润滑油、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除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限制项目外);房屋、光缆、船舶租赁服务。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318,837.293347,771.926
总负债230,769.047257,943.073
净资产88,068.24689,828.853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265,890.74200,592.83
利润总额2,961.272,347.48
净利润2,220.961,760.61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12月4日;住所:杭州市延安路298号;法定代表人:王益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服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130,476.61122,252.53
总负债92,053.7881,225.39
净资产38,422.8341,027.1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9,839.078,703.29
利润总额2,837.563,541.07
净利润2,128.172,655.80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南京长九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丽芳;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19号2幢201室;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家政保洁服务;百货销售;棋牌室;停车场管理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973.731403.91
总负债662.341,065.67
净资产311.39338.2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985.81644.46
利润总额25.5926.38
净利润25.5926.56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15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行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2、担保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被担保单位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5,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0,000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000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
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5,000
其它关联方25,000
合计350,000

3、担保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意见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各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在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紧缩的形势下,股东方一直大力配合公司各项融资行为,逐年增加对公司的担保,实际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与关联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均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74,545.38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227,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6%,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247,435.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50%。上述担保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8.6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提案起至一年内,借款金额不超过20 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3,045,632.3543,230,911.128
总负债2,128,130.9692,242,899.924
净资产917,501.385988,011.20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3,175,080.152,179,345.72
利润总额76,690.9646,918.69
净利润56,372.6138,948.3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1月8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本:8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1,347,721.251,446,433.63
总负债869,585.90916,982.39
净资产478,135.35529,451.2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1,572,642.471,146,953.37
利润总额53,915.3820,092.86
净利润49,115.8817,623.69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资本:8.4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419,353.308431,475.90
总负债271,901.994279,588.93
净资产147,451.314151,886.97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914,499.39579,631.03
利润总额23,594.9014,804.40
净利润20,352.1414,804.40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12月4日;住所:杭州市延安路298号;法定代表人:王益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服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4年9月30日
总资产130,476.61122,252.53
总负债92,053.7881,225.39
净资产38,422.8341,027.14
 2013年度2014年1-9月
营业收入9,839.078,703.29
利润总额2,837.563,541.07
净利润2,128.172,655.80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于八届二次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拟收取的成本低于公司实际平均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1日

至2015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7.02关于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
8《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00、7.01、7.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00、7.01、7.02、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02、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楼明、卢振华、卢振东、郑瑶瑶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052浙江广厦2015/3/2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7.02关于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   
8《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

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5:30-17: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3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宇芬、胡萍哲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0571-85125355(传真)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上证50ETF期权首秀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市 场
   第A011版:动 向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2-1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