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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7版)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有多个需表决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见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系人:钟柏安、邱碧华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wheel.com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传真:0592666689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1:

  回执

  截至2015年2月13日,本单位(个人)持有日上集团(代码:002593)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14:50召开的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束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1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2月7日15: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2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张文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4,192.82万元,同比增长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1.82万元,同比增长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263.60万元,同比增长35.63%;资产总额282,701.45万元,同比增长1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1,702.40万元,同比增长2.2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合并报表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9,518,210.61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611,435.45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45,124.4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6,037,030.20元,本年度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512.4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57,642.16元。

  鉴于回报股东的原则,董事会决定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2,7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50号)。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风险评估体系等,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展开,覆盖了公司各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如下:

  ■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4年监事薪酬情况与2015年年度目标确定2015年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4年经审计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自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至今,朱继林、李嘉、曾宪宏、张志刚、蔡美丹、罗廷松、官小琴、马玉波、何治军、顾明亮等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公司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份额及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同时监事会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上述股票期权数量的注销、激励对象的调整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2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近日已取得注册商标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一、注册号:第12060615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杏北路30号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37类

  建筑;室内装潢修理;电器的安装和修理;汽车保养和修理;修保险锁;防锈;轮胎翻新;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气筒或泵的修理;手工具修理(截止)。

  二、注册号:第12061159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杏北路30号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12类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汽车车轮;电动运载工具;自行车打气筒;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运载工具用轮圈;运载工具用轮辐;运载工具用轮毂(截止)。

  三、注册号:第12061069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杏北路30号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12类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汽车车轮;电动运载工具;自行车打气筒;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运载工具用轮圈;运载工具用轮辐;运载工具用轮毂(截止)。

  四、注册号:第12061280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杏北路30号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12类

  自行车打气筒;补内胎用全套工具(截止)。

  五、注册号:第12061211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杏北路30号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12类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汽车车轮;电动运载工具;自行车打气筒;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运载工具用轮圈;运载工具用轮辐;运载工具用轮毂(截止)。

  六、注册号:第12055654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工业区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6类

  靴刺;铁路金属材料;金属丝网;金属螺丝;建筑或家具用镍银附件;金属风向标;金属锁(非电);金属焊丝;普通金属艺术品;金属纪念碑(截止)。

  七、注册号:第12055744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工业区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19类

  石制品;石膏;混凝土建筑构件;发光板材;水泥;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物;涂层(建筑材料)(截止)。

  八、注册号:第12055689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7月07日至2024年07月06日

  注册商标:■

  持有人名称: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持有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工业区

  注册国:中国

  注册商标分类:第6类

  钢管;铁路金属材料;金属丝网;金属螺丝;建筑或家具用镍银附件;小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金属焊丝;普通金属艺术品;金属纪念碑(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加强注册商标的保护,提高公司国内品牌和市场知名度,防止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3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622号)》要求,现将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发生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10年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

  2010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向发行人出具了《监管意见函》(厦证监函[2010]128号),要求发行人对公司治理、内控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如下:

  1、“三会”会议运作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符合规定。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5日或当日通知参会人员。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已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的规定。对于董事会临时会议文件,公司将明确体现“临时”二字,规范文件表述方式。

  2、内控管理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已建立OA系统,但部分报销、借款事项未通过OA系统处理。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于不通过OA系统或无符合流程的借款和报销申请,公司将不予审批。

  3、财务会计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存在个人借款和采购管理存在一定缺陷,备用金管理不规范,部分费用存在跨期入账及工资费用核算不配比、财务报告披露存在错误等问题。

  公司整改情况:①公司已完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若购买固定资产无法取得购货发票,公司将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单为依据将固定资产按期入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公司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②公司已完善员工借款管理及现金管理制度。公司为较频繁出差的员工申请差旅银行卡,专卡专用,以便财务人员管理差旅费支出,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员工离职时须由财务审核,归还备用金才能完成离职审批。③公司将2009年发生的费用185,594.46元误计入2010年而未及时发现,公司已逐步规范费用、成本列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已发生的费用、成本及时确认,避免跨期入账。④公司已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底及时预提当月的员工加班费和绩效记入当期成本,杜绝工资费用不配比情形。⑤财务报告中将银行承兑汇票披露成商业承兑汇票的差错已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进行了更正。

  (二)2011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

  2011年9月1日和2011年9月16日,发行人分别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98号”《关于对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和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1]95号),就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1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多处数据列示错误提出监管意见,要求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厦门证监局的监管函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学习,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努力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

  (三)2013年10月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证监会[2010]1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于2013年9月对发行人进行了年报现场检查。检查组就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于2013年10月14日出具了“厦证监函[2013]149号”《监管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治理方面

  (1)“三会”会议文件尚需完善

  监管函主要内容: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未见董事徐波的签名。

  公司整改情况:在后续的工作中,董事会办公室在工作中加强“三会”文件的管理,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的一定时限内寄回签名的《表决票》等文件,以确保会议资料的完整性。

  (2)未执行内幕知情人信息登记制度

  监管函主要内容:部分公司的公告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的相关人员将加强《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内幕知情人登记准确、完整。

  2、 信息披露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年报中未披露资产质押、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年报中披露的固定资产会计估计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

  公司整改情况: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业务流程,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发生该类错漏。

  3、 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核算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的钢结构业务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预计总成本,部分工程项目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较大,导致毛利率在不同年度异常波动,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

  公司整改情况:总体分析,公司我司绝大部分工程项目不同年度毛利率波动不大,但由于公司我司业务、工程与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失误,对于2012年度金额较小的个别项目未予以高度重视,导致成本预算变更未及时沟通并修正,造成以上两个项目毛利率在不同年度异常波动。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定期培训。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要求工程部及业务部人员及时反馈项目变更或追加签证等,财务人员及时、准确地修正预算成本,每年末对所有工程预算成本进行核查,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避免再次发生同一项目不同年度毛利率异常波动。

  (2)财务内控方面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在存货盘点过程中,未对盘点时点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存货的进出情况进行核查,未保存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库存明细,存货盘点和文件管理存在缺陷。

  公司整改情况:针对公司存货盘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务总监组织财务部、资材部(负责仓库)、生控部(负责生产现场的半成品)、档案部及审计部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将责任明细到部门。公司在今后存货管理中,财务部负责核查各时点存货进出的情况、并导出存货库存明细,档案部负责对存货盘点的相关文件集中管理。

  (3)会计政策不统一

  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同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不一致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核查,对固定资产类别串户的情况、同一固定资产类别相同设备在不同公司出现残值率不一致的情况、同一公司相同设备不同折旧年限的情况,同一固定资产不同分类等情况,责成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给予检查修正。此外,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防范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4)收入、成本核算方面

  ①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有营业收入,无营业成本。部分项目有营业成本,无营业收入。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确认总体符合完工百比法的会计核算原则,但由于存在同一业主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财务人员在核算时,将同一业主的多个项目的成本发生串户,,所以部分工程项目有营业收入,无营业成本。此外由于部分已完工项目,应客户要求追加工程,公司为维护客户关系,独立承担成本,所以导致无营业收入,有营业成本。针对以上问题,公司组织了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的学习,要求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运用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账务处理基本准则,在核算业务时,收入和成本要同时结转,不允许再有成本串户的情况发生,对追加项目成本情况,及时更新预计总成本,并及时结转相应的工程成本。

  ②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部分工程项目于2011年完工并确认相关收入,但在2012年确认其营业成本,导致2012年度跨期多计营业成本。

  公司整改情况:总体分析,公司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确认符合完工百比法的会计核算原则。部分已完工项目且客户确认的项目,应客户要求追加工程,公司为维护客户关系,独立承担其成本,预算变更未及时沟通并订正,导致个别已完工项目追加项目成本未及时结转。针对这个问题,公司组织了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学习,特别是明确财务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财务人员对追加项目成本情况,及时更新预计总成本,并及时结转相应的工程成本。

  (5)会计核算方面

  ①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抵消子公司之间购买钢结构所形成的负利润,导致少计固定资产87.23万元,少计营业成本87.23万元。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基于重要性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未将内部交易中未实现利润——固定资产交易产生的利润予以抵消。针对此种情况,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并完善关联公司之间的产品定价制度,同时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内部交易部分予以修订完善,确保依据其进行的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监管函主要内容:公司OA系统于2012年达到预定用途,但未及时确定相关无形资产,导致2012年少计无形资产原值5万元,少计应付账款5万元。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OA系统在2012年已达到预定用途,但是OA系统尾款5万元在2012年发票未到,由于财务人员疏忽,该尾款未在2012年末暂估入账确认为无形资产,致使公司2012年少计无形资产原值5万元,少计应付账款5万元。针对这种情况,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学习,要求财务人员提高核算业务水平,防范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保证信息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出现遗漏。

  针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厦门证监局的监管函所关注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及相关责任人。目前各项整改事项已完成,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近两年,公司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级。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10.5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015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依据公司现总股本212,000,000股,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12,720,000.00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根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0月15日),发行底价为10.55元/股。公司2014年度红利分配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0.49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0.55元/股-0.06元/股=10.49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0股。公司2014年度红利分配,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50,300,000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50,000,000股×10.55元/股÷10.49元/股≈50,300,000股(取整数)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5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以及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9,518,210.61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518,210.6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12,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300,000(含50,300,000)股(为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价格不低于10.49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最多将增加50,300,000股,从而增至262,300,000股,增幅23.73%。公司截至2014年末的归属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17,023,981.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将不超过527,500,000元,占前者的43.3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

  其中,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生产新型工业化预制PC板、新型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包括钢筋桁架楼承板)、模块化钢结构三类产品,有助于公司实现成为“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提供商”的战略目标;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将满足公司工程承包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营运资金压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进行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较长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2015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假设:

  1、本次发行于201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15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4年相等,仍为39,518,210.61元。

  3、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2,7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假设2015年3月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巩固和发展现有主营业务,提高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钢结构及汽车钢轮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主营业务的研发优势和工艺优势,加强产品品质管理,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而提高公司现有业务盈利能力。

  2、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目前公司已跟万科合作在厦门和惠州进行了轻质灌浆内隔墙的小范围试点,并取得了成功,下一步准备扩大试点范围,延伸到PC叠合楼板和PC外挂墙板等方面。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计划使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将在董事会的授权下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资金支出将严格按照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将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同时,上述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明确了公司2015-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880号《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日上集团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4,292,11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347,884.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3,412.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81.1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1,158.8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1,111.25万元,其中: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支出1,003.00万元,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支出108.25万元。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4,523.6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42.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11.1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31.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4年10月本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355,782.83元(其中2014年度利息收入729,039.89元),已扣除手续费40,039.61元(其中2014年度手续费1,444.6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为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皆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是对原有生产经营方式的完善、优化与扩展,故上述项目无法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3月29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176.13 万元、利息收入总额 632.3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13年4月15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817.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018.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47,884.00元;其中2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00,750,000.00元,超募资金47,597,884.00元。

  2、201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597,884.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2013年9月2日、2013年11月30日,公司将超募结余资金7.24万元、0.3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募投专户中,专项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5年2月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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