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发改委批复43亿元港口投资 2015-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尹振茂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了同意建设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和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的批复。 其中,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总投资约37.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1.3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26.4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总投资约5.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30%,为1.62亿元,由烟台港集团与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按51%和49%股比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3.78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尹振茂)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