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5-00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3,443,116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2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限售股份概况 2013年8月,公司收到倪林、杨震等11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上述董监高”)的承诺函:承诺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其中,杨震承诺期自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止。倪林等其他10名董监高承诺期自2013年8月13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止。承诺涉及股份共计35,245,432股,占当时总股本1,174,803,862股的比例为3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3-054号、2013-056号公告。 2014年3月,上述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83,310股,其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增至35,628,742股,其中,限售股份为35,245,432股。增持具体情况请参见深交所监管信息公开之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 2014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176,220.5793万元。上述董监高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增至53,443,116股,其中,限售股份为52,868,148股。 2014年8月,公司收到倪林、杨震等11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上述董监高”)的追加限售承诺函: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上述董监高承诺自愿限售期满后,将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延长锁定6个月,追加限售后,限售期延长至2015年2月13日止。本次追加限售承诺涉及股份共计53,443,11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3%。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4-036号、2014-037号公告。 二、上述董监高履行承诺情况及其他情况 1、不减持承诺情况 2013年8月,公司11名董监高承诺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其中,杨震承诺期自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止。倪林等其他10名董监高承诺期自2013年8月13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止。上述董监高承诺:在承诺期内不减持其持有的金螳螂股份。另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2、追加承诺情况 2014年8月12日,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上述董监高承诺:(1)自2014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金螳螂股份。(2)在承诺期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配股、增持等使本人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3)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3、承诺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其承诺。 4、上述董监高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2月16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3,443,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因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后,其股份将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则进行相应锁定。解限后其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余额的25%。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注:最终股本结构以实际解除限售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