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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证监局同意公司延期完成

董监事改选工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的决定》([2015]3号),责令公司在2015年2月16日前改选第二届董事会全部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部非职工代表监事。

因时间紧急,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就改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部董事和第二届全部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提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董事、监事的相关事宜。2015年2月9日,公司向湖南证监局递交了《关于执行监管措施的请示》,申请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推迟至2015年2月末。

201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关于同意延期完成董事、监事改选工作的函》(湘证监函[2015]47号),湖南证监局同意公司延期至2015年2月底前完成董事、监事的改选工作。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正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以现场视频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设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00号华侨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和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公司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董事何其聪先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参加现场视频会议,董事徐建伟先生在北京市参加现场视频会议,董事汪辉文先生委托董事徐建伟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和王关中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雷杰先生、余丽女士及李国军先生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和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列席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

本次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何其聪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做市商业务,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执行委员会新设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新设证券营业部,包括:

1、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证券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实际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新设证券营业部事宜;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办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具体事宜;

3、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将方正证券母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由目前的220亿调整至400亿元,由融资融券(含转融通所借资券及券源、套保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不包含资管产品)等信用业务共同使用。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信用业务总规模内,在公司流动性监管指标、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决定或调整各项信用业务阶段性具体可用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方正证券母公司2014年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应股东请求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和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联合送达的《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改选事宜的函》。方正集团和政泉控股提议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职务、第二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提议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详及董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股东来函,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2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4层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借入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3、关于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部董事和

第二届监事会全部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2015年1月29日送达方正证券的《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的决定》([2015]3号)要求,提议解除方正证券现任全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进行重新选举。

提请股东审议。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韦俊民、汪辉文、何其聪、何亚刚、叶林、蒋坚;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赵大建、陈晓龙、何东、黄卫平为方正证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叶林、蒋坚、黄卫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选举不改变董事会届次,新任董事的任期为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

提请股东审议。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陆琦;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杨克森为方正证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选举不改变监事会届次,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为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的余期。

请股东审议。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韦俊民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1986年至1990年任北京大学团委文体中心主任;1990年至1994年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1993年至2000年任北京市通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4年至今任北京大学产业党工委副书记;1998年至2000年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1998年至2001 年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至2003年任北京北大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年至2008年任北京市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05年至2007年任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至今任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2008年至今北京大成律所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年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韦俊民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辉文先生,1961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2005年6月至今任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12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代理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四川嘉信保险代理公司董事;2008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汪辉文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其聪先生,1971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2008年11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6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财务负责人。

何其聪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亚刚先生,1964年5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6月2002年6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0年9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2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何亚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建先生,1953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78年12月至1994年1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1994年1月至1999年8月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4年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临时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1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主任。

赵大建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晓龙先生,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8月至1983年7月任山东省莘县古城镇中学教师;1983年8月至1993年12月先后任山东省莘县城关镇中学教师、教务副主任、主任、副校长(期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984年至1987年参加曲阜师范大学函授学习);1994年1月至2001年5月先后任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行政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7年3月任郑州裕达国贸酒店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省大同市天贵国际酒店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山东潍坊金茂国际大酒店外聘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兼任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检查员);2009年12月至2013年7月,先后任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晓龙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东先生,1974年8月出生,双学士、双硕士,中共党员。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水利部第五期青干班、中共中央党校;1997年7月至2002年8月,任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设计室副主任、防汛抗旱办公室副科长;2002年8月至2003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荷兰IHE学院研究生;2003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计划投资管理处科长;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中央财经大学MBA研究生;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和主任;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兼任信用业务部总经理和机构销售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主管研究所、机构销售和人事。

何东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林先生,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曾任2005年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动感集团公司、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林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坚先生,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进入江南造船集团工作;1980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1988年获得会计师职称;1994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1995年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江南造船集团财务处管理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电算科科长,会计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1998年任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1999年至今任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法人代表;2008年被推选为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蒋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卫平先生,1951年6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1968年6月至1978年10月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廿八团九连农垦;1985年8至1987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助教;1987年8至1989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国际经济系讲师、教研室主任;1989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副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1993年6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经济学院教授;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200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让?莫奈”讲座教授。

黄卫平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简历

陆琦女士,1966年1月出生,硕士。2006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法务总监;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总经理;2012年7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陆琦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克森女士,1967年2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1991年8月至1993年11月任河南省郑州市格林兰大酒店外联部经理、团委书记;1993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物业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长、人事总监、副总经理;1993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11年12月任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历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克森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2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27日

至2015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借入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4.01韦俊民
4.02汪辉文
4.03何其聪
4.04何亚刚
4.05赵大建
4.06陈晓龙
4.07何东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叶林
5.02蒋坚
5.03黄卫平
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6.01陆琦
6.02杨克森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6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履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901方正证券2015/2/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2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发行/借入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解除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韦俊民 
4.02汪辉文 
4.03何其聪 
4.04何亚刚 
4.05赵大建 
4.06陈晓龙 
4.07何东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叶林 
5.02蒋坚 
5.03黄卫平 
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陆琦 
6.02杨克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7名,则该股东对于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7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韦俊民 
4.02汪辉文 
4.03何其聪 
4.04何亚刚 
4.05赵大建 
4.06陈晓龙 
4.07何东 
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叶林 
5.02蒋坚 
5.03黄卫平 
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陆琦 
6.02杨克森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韦俊民600300100100
4.02汪辉文200100100
4.03何其聪100100100
4.04何亚刚100100
4.05赵大建100
4.06陈晓龙50
4.07何东50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召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

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3、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股601901方正证券2015年1月14日——

二、取消原因

鉴于审议议案的提案方已向会议召集人送达了撤销提案的书面通知;同时召集人会同公司第一大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公司部分股东,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节约公司成本的考虑,经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方正证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目前方正证券董事会已发布公告,称将于2015年2月27日召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基于以上考虑,召集人决定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原定审议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两个议案,以及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提出的两个议案。

2015年2月10日,上述拟定审议议案的提案方向会议召集人送达了撤销提案的书面通知,故会议召集人决定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且不存在议案的后续处理问题。

特此公告。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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