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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10日收到邓劲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劲光先生因其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邓劲光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邓劲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邓劲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

公司董事会对邓劲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在深航国际酒店七楼行政会议厅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佟庆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佟庆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佟庆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实施上述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佟庆远先生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副院长。现任清控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院长。

截至目前,佟庆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在深航国际酒店七楼行政会议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丹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实施上述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

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或“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原属于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由于市场原因,公司于2010年8月关闭全部生产线。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自2012年10月开始开展贸易业务。

2013年3月,公司与浙江贝力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力生”)开始开展贸易业务,公司与贝力生签署了《购销合同》,约定贝力生向公司购货并支付货款。

2014年6月,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14)绍越袍商破字第3-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中称:根据贝力生的申请,于2014年5月23日裁定受理贝力生重整一案,并于2014年5月23日指定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贝力生管理人;并通知我公司在2014年9月11日前,向贝力生管理人申报债权。据此,公司及时申报了相关债权。有关贝力生重整的公告详见公司2014年6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4-61)。

2014年9月25日,公司派专人参加了人民法院的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截止法院受理贝力生破产重整日,公司与贝力生的贸易总额为106,795,643.45元,已结算50,859,164.40元,贝力生到期未付货款金额为55,936,478.75元,应计逾期利息为1,843,474.51元。公司对贝力生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除上述金额外,另申报违约金4,142,581.60元,合计61,922,534.86元,以上金额目前已获贝力生管理人认可。

出现风险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多次赴各债务单位进行催收。尽管做了多种努力,但在2014年末,仍没有取得结果。鉴于风险未能消除且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以测算的可收回款项为依据,公司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贝力生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55,936,478.75元;本年度按应收账款总额97%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54,258,384.39元,计入公司2014年年度会计报表。

对于贝力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本公司将保留追索权。仍将按既定方案,加派相关人员,多渠道、多方式,对其进行追收。

二、相关方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实施上述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5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深圳华控赛格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赛香港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华赛香港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1万元港币,以及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均尚未注入,公司将根据华赛香港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公司的自有资金逐步注入。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对外投资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控赛格香港有限公司SHENZHEN HUAKONG SEG(HONGKONG)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RM D10/F TOWER A BILLION CTR 1 WAMG KWONG RD KOWLOON BAY KLN HONG KONG

业务性质:CORP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注册证书编号:2120556

注册证书签发日期:2014年7月15日

商业登记证号码:63581700-000-07-14-A

公司持有华赛香港公司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赛香港公司资产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营业收入金额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具体方案

华赛香港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为了满足华赛香港公司发展的业务需要,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华赛香港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赛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港币1万元增加到港币6,251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华赛香港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是为了满足华赛香港公司发展的业务需要,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提高业务拓展能力和经营效率,保障其可持续稳定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风险

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开展业务,必须熟悉并适应当地商业及文化环境,规避运营风险,保障华赛香港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3月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4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00至2015年3月4日15:00期间。

3、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2014年2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广东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佟庆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3日以及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控赛格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华控赛格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特别注意事项

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13:30-17:30;2015年3月4日(星期三)9:00-12:00,13:30-14:5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68;投票简称:华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对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2《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0元
3《关于选举佟庆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0元
4《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4.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5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王婉琳、韩逸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邮编:51811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3月4日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广东厅(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佟庆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对应收账款金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述的拟投资仅为公司的投资意向,目前尚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各方根据审计、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洽商,签署正式投资协议还需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等程序。

一、投资意向概述

2015年2月10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或“公司”)与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支付通”)签署了《关于投资成都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双方的初步协商,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方式获取成都支付通的股权,具体操作方式及出资金额将以相关审计或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协议,在协议签订后,公司尚需对成都支付通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根据投资规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实施。

二、《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

公司有意向通过股权转让及/或增资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取成都支付通的股权,成都支付通有意向促成本次投资。

2、进一步协商和最终协议

公司将根据其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成都支付通财务、法律、内控、业务等各方面进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一步与成都支付通协商本次投资的具体方式及定价等相关事宜,并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最终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

在前款约定的最终协议签署之前,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且无需就此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反保密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诚信条款

3.1 自《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快启动、推进本次投资的相关后续工作,积极、妥善地处理期间可能涉及的其他问题。

3.2 成都支付通将按照公司或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法律、内控、业务等各方面的尽职调查资料,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保证其自身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不影响成都支付通正常有序经营的情况下开展相关尽职调查。

4、保密

4.1 双方应对本次投资及其一切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前述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双方因本次投资签署的其他任何书面文件,以及在本次投资过程中一方从其他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成都支付通获得的与本次投资有关或因本次投资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历史沿革、主要资产、财务信息或其他性质的资料及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2 除非事先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披露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与本次投资事宜相关的一切信息用于本次投资事宜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4.3 保密义务将当然及于本次投资之始终。本次投资完成后或本次投资因故终止,任何一方仍须依本协议之约定承担保密义务,除非:

4.4、本保密条款的效力及于双方的股东、董事、雇员和顾问等依据相关文件能够接触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的人员。一方的本方人员违反本保密条款,由该方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

因《协议》的效力、签署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争议发生后60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决定,但对《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区别于传统支付方式的即时性直接付转,第三方支付为迎合同步交换的市场需求应运而生,近年来其发展速度飞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张。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因此,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方式获取成都支付通的股权。

由于项目实施与否,尚存较大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

关于上述对外投资意向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投资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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