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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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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5年2月17日

  公告日期:2015年2月12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的规定编制,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阅读2014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上的《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简称: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

  3、基金场内简称:诺安油气

  4、基金代码:163208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年2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181,516,657.35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年2月10日基金份额净值:0.929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7,779,609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2月17日。

  10、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上市推荐人:无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8月9日证监许可【2011】1258号。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11年8月29日。

  5、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6、发售期限: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0日。

  7、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发售。

  8、发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融证券、华安证券、江海证券、南京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信达证券、中国中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天相投资顾问、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浙商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国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中航证券、大通证券、华西证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上海长量基金、上海天天基金、北京增财基金、杭州数米基金、深圳众禄基金、上海好买基金、和讯信息、北京展恒基金等。

  (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及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9、验资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096户,募集总金额为951,030,683.39元人民币,其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504,212.24元人民币。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26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1年9月2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9月27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951,030,683.39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62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2月17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基金场内简称:诺安油气

  5、基金交易代码:163208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7,779,609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三)本基金转托管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通了转托管业务的办理事宜。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5年2月10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7,79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3,277.33份。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85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91,524.81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15年2月10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81,516,657.35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00%。其中,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0%;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7,779,609份,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100%。

  (三)场内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截至2015年2月10日,场内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表。

  ■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3、总经理:奥成文

  4、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5、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440301103063235

  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40%;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40%;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

  11、人员情况:

  截止2015年2月10日,本公司共有员工160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62人,本科76人,其他16人。

  12、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勇

  咨询电话:400-888-8998或0755-83026688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截至2015年2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八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宋青先生,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香港富海企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深圳航空集团公司、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从事外汇交易、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及贵金属商品交易等投资工作。2010 年10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监。2011年11月起任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7月起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198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4年3月31日,招商银行总资产4.1550万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10.5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4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3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8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377.37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下行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10.62亿元,较上年增长62.47%,托管资产余额1.8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1.86%。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晓辉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10月进入招商银行工作;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投资基金、宝盈瑞祥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80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27135.50亿元人民币。

  (三)境外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Douglas A. Donahue

  组织形式:合伙制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千人,在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William B. Tyree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Taylor Bodman及William Rosensweig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托管资产规模达到了3.7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25年,亚洲服务管理资产近6千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近38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全球托管人》

  ● Global Custodian - 2013 Mutual Fund Administration Survey:《全球托管人》2013全球共同基金行政服务调查

  ● #1 Fund Administrator ranked in three or more regions:‘共同基金行政

  服务第一名 ’

  ● Top Rated in 11 categories:在11个类别中获得最高评价

  ● Global Custodian - 2013 Agent Bank Survey in Major Markets Survey: 《全球托管人》2013主要市场代理银行调查

  ● BBH was declared a Top Rated provider of US Custody services:BBH被评为‘顶级美国托管服务商’

  ● BBH has received 'Top Rated' recognition from GC 19 of the past 20 years:BBH在该机构过去20年的评比中已19年获此殊荣?

  ● Global Custodian - 2013 Securities Lending Survey:《全球托管人》2013年证券借贷业务调查

  ● #2 Securities Lending - Global Category:全球类别第二名

  ● Global Custodian - 2012 Global Custody Survey :《全球托管人》2012年全球

  托管调查

  ● #1 for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机构投资者服务第一名

  ● #2 for Fund Managers:基金经理服务第二名

  ● Top rated in 9 categories:在9个类别中名列前茅

  ■: 《全球投资人》

  ● Global Investor - 2013 Global Custody Survey :《全球投资人》- 2013年全球托管调查

  ● #1 Mutual Fund Managers: Americas (unweighted and weighted):美洲地区共同基金服务第一名

  ● #1 Asset Managers with AuM over $3 billion : Overall (weighted):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总体服务第一名

  ● #1 Asset Managers with AuM over $3 billion : Americas (weighted):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美洲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一名

  ● #2 Asset Managers with AuM over $3 billion : EMEA (weighted):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欧洲、中东、非洲地区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二名

  ● Global Investor - 2013 Foreign Exchange Survey:《全球投资人》-2013年

  外汇服务调查

  ● #1 Overall (weighed by AUM) :总体排名第一名(按资产规模)

  ■:《ETF Express》

  ● ETF Express - 2012 etfexpress Awards :《ETF Express》-2012年ETF基金

  服务评比调查

  ● ‘Best US ETF Administrator’: 荣获‘美国ETF基金最佳服务商’

  ■:《ICFA国际托管及基金行政》

  ● ‘2011 年美洲地区服务供应商评比’中被评为‘最佳共同基金托管机构’

  ■:《R&M 调查》

  ● ‘2012年全球托管业务调查’中被评为‘专业机构’类别第一名(使用 5 家以上托管机构的客户)

  (四)验资机构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层2008室

  法定代表人:姜波

  联系电话:010-85866870

  传真:010-858668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门熹、李英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基金2015年2月10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2015年2月10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项主要列示按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普、穆迪)的债券信用评级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此类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九)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均已通过指定报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进行公开披露,并已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

  ■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电话、提示函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无上市推荐人。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二)《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下转B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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