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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5-010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9日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 3、会议召开方式: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黄辉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祥腾湘麒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 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独立董事郭永清、丁祖昱、石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祥腾湘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麒投资")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鼎鼎成金69261号"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金额:30000万元 5、投资期限:82天 6、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0% 7、投资起始日:2015年2月11日 8、投资到期日:2015年5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除本次公告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外,湘麒投资于2014年12月30日使用自有资金9.5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本金与预期收益已全部收回。 五、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此同时,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但投资收益的实际实现仍将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审批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三湘股份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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