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2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9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信达民”)的通知,包头信达民于2015年2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减持了本公司股份13,000,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2015年2月10日,包头信达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股份11,029,6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包头信达民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4,030,2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4%;

本次减持前,包头信达民持有本公司股份225,385,2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6%;本次减持后,包头信达民持有本公司股份201,354,9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81,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03%;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十八名自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69,261,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7%;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包头信达民持有本公司股份201,354,9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1%。截至本公告日,庞庆华先生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44.82%的表决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在本公告披露包头信达民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已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38,307,948股。(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62,338,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股票代码:601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天华南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3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四楼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于2015年1月28日披露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简式权益变动书仅就不同部分予以披露。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庞庆华
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及十八名自然人股东
包头信达民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自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部分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十八名自然人股东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1,614,404,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3%%。

自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的部分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已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62,338,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交所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持有公司股份68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与庞庆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十八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261,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7%;与庞庆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包头信达民持有公司股份201,354,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交所收市后,庞庆华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44.82%的表决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中,有670,050,000股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的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9,99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

二、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区间及对应数量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庞庆华的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区间及对应数量,具体如下:

通过上交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情况
时间减持人成交价格(元)卖出数量(股)
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裴文会5.68-5.75438,495
2014年10月10日许志刚6.44-6.605,039,820
2014年10月10日-10月13日李绍艳6.27-6.493,974,085
2014年12月11日-12月15日武成6.47-6.646,042,190
2014年12月12日-12月15日李金勇6.60-6.627,086,558
2014年12月24日包头信达民6.24342,251
2015年1月23至1月27日包头信达民6.408-6.830,107,948
2015年2月10日包头信达民6.03-6.1111,029,638
2015年2月11日包头信达民6.031-6.1613,000,600
合计77,061,585

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情况
时间减持人成交价格(元)卖出数量(股)
2014年9月24日裴文会5.383,000,000
2014年9月29日许志刚5.1123,000,000
2014年10月23日杨晓光5.373,000,000
2014年10月23日李绍艳5.3717,000,000
2014年10月24日杨晓光5.075,200,000
2014年10月28日杨晓光5.234,000,000
2014年10月28日赵成满5.2331,000,000
2015年1月13日包头信达民5.2918,929,000
2015年1月15日包头信达民5.2091,110,000
2015年1月19日包头信达民5.5825,000,000
2015年1月20日包头信达民5.5213,492,836
2015年1月27日包头信达民5.8350,000,000
2015年1月28日包头信达民6.0658,200,000
合计342,931,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庞庆华

签署日期:2015 年2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股票代码601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庞庆华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3号 庞大双龙培训中心四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614,404,765 股 持股比例: 49.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62,338,186股 变动比例:5.0%

持股数量:1,452,401,930股 持股比例:4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没有买卖,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卖出了本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庞庆华

签署日期:2015年2月1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96版)
   第A002版:期 货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深 港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动 向
   第A011版:基 金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提前购回原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收到纺织服装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公告
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5-02-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