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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广州市井源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2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市井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源机电") 及其6名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和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4,438.62万元通过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井源机电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井源机电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通知,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井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44012600000433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93.70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正军

  经营范围:专用设备制造业。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1日以书面送达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2 月12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主持了会议。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0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象科技"、"公司"或"甲方")与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智通"或"乙方")、廊坊智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云权(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孙云权关于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及有关事项的意向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框架协议》")。2014年12月22日上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参股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的意向性框架协议的议案》。2014年12月29日,公司按照《意向性框架协议》的约定向廊坊智通支付增资预付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指人民币元)。

  2015年2月12日,公司与廊坊智通及孙云权签署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孙云权关于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参股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廊坊智通现注册资本为6,071.42万元,本次赛象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增资的方式认购廊坊智通2,090.86万股股份,增资后的廊坊智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62.28万元,赛象科技占增资后廊坊智通注册资本的25.62%。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0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孙云权

  注册资本:6,071.42万元

  住所:廊坊开发区鸿润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设备、测量设备、软件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项目除外)

  廊坊智通业务范围包括工业机器人技术、产品、控制系统的研发、改造、服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二次开发的工业机器人设备和基于工业机器人技术的自动化生产流水线,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铁、航空、石油化工、压力容器等行业。

  廊坊智通及廊坊智通实际控制人孙云权与赛象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方案

  (1)乙方现注册资本为6,071.42万元,本次甲方增资2,090.86万元,增资后的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62.28万元,甲方占增资后乙方注册资本的25.62%。

  (2)甲方按照2.8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投资5,854.40万元,其中2,090.86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其余3,763.54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由乙方现有股东和新股东按本次增资后的出资比例共享。

  2、增资款的支付

  甲方已于2014年12月29日向乙方支付增资预付款2,000万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起一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剩余增资款3,854.40万元。

  3、增资完成条件

  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确认,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乙方的公司章程已按照协议各方一致约定的形式和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安排。

  (2)本次增资需要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已经获有关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 后甲方支付剩余增资款3,854.40万元。

  4、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次增资完成前乙方所留存的损益,由乙方现有股东和新股东按照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2)自增资完成日起,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按照对乙方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增资款,则乙方在归还甲方已支付的增资预付款2,000万元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2)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召开董事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增资款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丙方对前述乙方返还投资款和支付利息、缴纳违约金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次参股廊坊智通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廊坊智通是工业机器人柔性加工系统集成和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技术为"柔性智造系统",是一种可以通过软件自动编程使机器人可以感知环境、进行动作的自我调节的控制系统,且廊坊智通已基于该技术体系成功开发了多项机器人自动化系统。

  赛象科技有意进军工业机器人这一发展快、应用广、需求旺的新兴行业,本次增资廊坊智通,不仅有益于公司产品的升级转型,而且为公司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未来公司将与廊坊智通在技术研发、产品制造等方面展开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和发挥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2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 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象科技") 于2015年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上午10:00在天津赛象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参股廊坊智通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廊坊智通现注册资本为6,071.42万元,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增资的方式认购廊坊智通2,090.86万股股份,增资后的廊坊智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62.28万元,本公司占增资后廊坊智通注册资本的25.6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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