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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4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5-01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5:00至2015年3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 年3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点。 (二)、会议地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5年预算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12个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3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7。 2、投票简称:一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一心堂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俊、代四顺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10点举行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3月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5-01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4日(星期三)15:00 – 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赵飚先生、独立董事母景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邹玲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以12.20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79,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17.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04.87万元。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该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验[2014]0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两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511,479,939.90 元,其中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71,736,800.00元,直接使用募集资金 239,743,139.90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建设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264,816,400.00元,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资金26,663,539.90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资金12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8,304,910.50元,其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736,403.70元,手续费支出为253.30元,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主体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议,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在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部分委托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委托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在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四)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1,736,800.00元此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4年7月20日出具中审亚太鉴[2014]020043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置换。置换工作已于2014 年8月实施完毕。 (六)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本公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46,926.00万元,新开店1350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开店802家,使用募集资金26,481.64万元,剩余资金20,487.49万元尚未使用,其中64.28万元为利息收入。 2、本公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6,0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666.35万元,剩余资金3,340.75万元尚未使用,其中7.10万元为利息收入。 3、本公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全部投入使用,剩余资金0.96万元为利息收入。 4、本公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2,0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全部投入使用,剩余资金1.28万元为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可以提高本公司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运行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为未来连锁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11日批准报出。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3.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明细表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 编制单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38,304,910.50 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3: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明细表 本公司 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2,000万元,具体偿还贷款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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