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75,897,491.9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88,147.99元,净利润同比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增幅为5.13%。 截止2014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2,388,358,859.08元,较2013年末增长5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72,413,806.21元,较2013年末增长72.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11元,较2013年末增长32.16%,主要原因是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涉及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以及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因行权新增股份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无差异。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7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友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议案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25日-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5年2月26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 2、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银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刚、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3月3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红、徐亮、独立董事赵鹤鸣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友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陈友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赵鹤鸣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3日下午3:00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友春先生:195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东方数控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国营第528厂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方联创通讯有限公司董事、国营第834厂董事、北方信息控制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北方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兼任江苏省企业家协会、企业联谊会副会长、中国指挥控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坦克装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兵器学会理事。 陈友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