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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均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居留权,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钢联“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南钢联合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钢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南钢联合与南京钢联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前,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南钢股份股票占其总股本的83.85%,导致市场流通比例偏低。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本次减持南钢股份股票,有利于优化其股东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提高市场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 作为控股股东,南京钢联将从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南钢股份实现钢铁主业向价值链的上游提升、向下游产业链高端制造业延伸,并做大钢铁电商、信息化等新兴产业和新业务模式的转型发展。南京钢联培育的新业务、新业态,条件成熟后也将优先植入南钢股份。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作出继续减持南钢股份股票的安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南京钢联持有南钢股份2,190,952,457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6.53%;南钢联合持有南钢股份1,058,721,296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7.32%。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南钢股份3,249,673,753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83.85%。 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07年9月7日至2015年2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持有南钢股份股票权益的变动累计达到其总股本的4.99%。 1、2007年9月7日至2008年5月15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38,140,0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4.07%。 2、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0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228,0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01%。 3、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6月25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南钢股份2,601,296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07%。 4、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2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9,800,0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25%。 5、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28,133,984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73%。 截至2015年2月16日收盘,南京钢联持有南钢股份股票2,181,152,457股,占南钢股份总股份的56.28%;南钢联合持有南钢股份股票1,030,587,312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26.59%。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南钢股份3,211,739,76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82.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南钢股份股票。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07年9月6日,南钢联合签署《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南钢股份46,855,04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01%。(详见2007年9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南钢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2日收盘,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9,800,000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25%,交易价格区间为3.51元/股~3.75元/股。 2、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收盘,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南钢股份28,133,984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0.73%,交易价格区间为3.47元/股~3.69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杨思明 一致行动人(盖章):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杨思明 签署日期:2015年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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