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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5-00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2月16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亿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刊载于2015年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5-00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回避。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01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初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统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 年度修订和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其余会计政策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实施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将对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尚未发生支出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到"递延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上报表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对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执行前述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不会对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对资产负债表进行追溯调整。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修订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01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眉山客运中心站迁建项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省眉山四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迁建眉山客运中心站的议案》,同意四川省眉山四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迁建眉山客运中心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省眉山四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迁建眉山客运中心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眉山客运中心站迁建项目已于2015年1月19日通过竣工验收,新建成的眉山汽车客运站于2015年2月16日正式启用。原眉山客运中心站所有班车业务从2015年2月16日起,一次性整体搬迁至眉山汽车客运站营运。 眉山汽车客运站位于眉山市交通中心内(秋岚街与二环西路交汇处),相邻眉山轻轨站(东站),该车站的启用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眉山客运市场的行业地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带来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01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国际商贸城运业有限公司参与 竞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国际商贸城运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永久性客运站暨参与竞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旅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国际商贸城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城运业")投资建设永久性客运站,并参与竞拍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XD2015-05(2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关于成都国际商贸城运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永久性客运站暨参与竞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2015年2月16日,商贸城运业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XD2015-05(2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出让人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新都区斑竹园大江社区3组、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办木龙湾社区9组 2、净用地面积:35.3085亩 3、用地性质:交通枢纽用地(长途客运站) 4、使用年限:40年 5、成交价格:成交单价为120万元/亩,成交总价为4,237.02万元。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该土地使用权,满足了成都国际商贸城永久性客运站的建设用地需求,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本保障。 三、其他事项 商贸城运业尚需缴纳竞得的土地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产权办理等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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