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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1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 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增资之核查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369,979.77元对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进行增资用于其节能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2月15日,公司收到金岗水泥关于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其已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62.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金岗水泥已按照募集资金的约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58,369,979.77元,并拟使用49,000,000.00元用于节能改造项目。为了规范公司及金岗水泥对用于节能改造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金岗水泥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与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关于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1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4年年末,公司完成对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的收购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本公司收购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确认为2014年12月31日,故本公司将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围,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未纳入合并范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1,308,508.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利润总额32,215,984.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898,126.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88%。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在整体客户需求量不增反降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优化客户结构、主动选择销售项目和客户等销售策略,销售收入保持常态持续增长,较上年同期增长1.75%。 (2)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47%,2014年公司的营业成本仍然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制约,公司通过多渠道有效的压缩成本,抵消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同比略有上升;但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计提的债券利息使得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因此使得公司2014年期间费用同比增加29.88%,导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0.64%;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2.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3.88%。 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55.56%,主要是因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使公司总股本增加的共同影响所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41%,主要是因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公司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26.02%,主要是因为2014年度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导致年末总资产总额增加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上升19.38%,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本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导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艺林、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清池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兰女士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1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 根据上述决议和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于2015年2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存款协议》,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483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5年第483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收益率:年化净收益固定为4.2% 5、投资期限:2015年02月17日-2015年04月08日,共计50天。 6、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 1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 7、资金来源:金岗水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8、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 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 9、关联关系:公司及金岗水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10、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风险揭示 金岗水泥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属于保障投资本金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2、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 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 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 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及金岗水泥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交易对方的资信变化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金岗水泥运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其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金岗水泥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三亚支行签署《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其“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7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 年2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该产品已于2014年4月8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2、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买“广发宝”场外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产品的主协议、补充协议及交易确认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7,500万元购买其“广发宝”场外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 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4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3、公司于2014年6月4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买“广发宝”场外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产品的交易确认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500万元购买其“广发宝”场外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 年6月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25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4、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500万元及2,000万元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一月期”和“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二月期”。详见公司于2014 年7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上述理财产品已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及2014年09月09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5、公司于2014年9月2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500万元购买其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35天期”。详见公司于2014 年9月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08日到期,并已经收回本金和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签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存款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15年第483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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