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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3版)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

  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配合各下属子公司做好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安排,201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为配合各下属子公司做好向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及综合授信安排,201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配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融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是配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托管协议》及附属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避免同业竞争,根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公司拟与“华发城建未来荟国际花园(公交为导向的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珠海市海川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公司”)签订《项目托管协议》及附属的《营销代理合同》、《项目工程委托管理合同》,海川公司将未来荟项目的建设、开发、销售等工作委托并授权给公司行使,并向公司支付托管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同业竞争,根据华发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函,公司拟与“华发城建的项目公司—海川公司签订《项目托管协议》及附属的《营销代理合同》、《项目工程委托管理合同》,海川公司将未来荟项目的建设、开发、销售等工作委托并授权给公司行使,并向公司支付托管费。

  海川公司为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海川公司为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海川地产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席晓乐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

  4、住所地: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491号6楼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以上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会展服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托管范围:主要包括未来荟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项目涉及的商品房销售等相关事宜。

  (二)托管形式:

  1、在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海川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未来荟项目的建设、开发、销售等工作将委托并授权给公司(以下统称“乙方”)行使,但乙方基于托管范围所涉及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

  2、乙方利用其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为未来荟项目提供项目定位、项目统筹管理、品牌授权使用、工程管理、销售管理以及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管理工作,并按本协议自行承担或由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自行承担与未来荟项目相关的工程管理、销售管理有关的乙方内部管理成本。未来荟项目的开发建设、推广、销售所需的资金、成本、税费等由甲方承担和支付。

  (三)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未来荟项目的可销售商品房销售完毕且完成结算并支付托管费用为止。

  (四)托管费用:双方同意,就未来荟项目的托管,参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的市场价格水平,甲方同意按照未来荟项目所开发商品房销售金额的5%向乙方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支付品牌使用费、工程管理费及销售管理费等费用(以下合称“托管费用”)。托管费用具体由以下费用组成:

  1、为便于统一品牌,在未来荟项目开发过程中,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可以使用包括“华发”品牌及其有关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为此,甲方向乙方支付未来荟项目所开发商品房销售金额的0.5%作为品牌使用费。

  2、就乙方指定的乙方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的工程管理,包括项目报建、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甲方向乙方指定的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未来荟项目所开发商品房销售金额2.5%的工程管理费,具体由甲方与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项目工程委托管理合同》执行。

  3、就乙方指定的乙方下属子公司珠海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对项目的销售管理,包括前期定位、策划、宣传、聘请广告代理公司、销售、签约、收款、协助办证等,甲方向珠海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支付未来荟项目所开发商品房销售金额2%的销售管理费,具体由甲方与珠海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另行签订《营销代理合同》执行。

  (五)支付方式:于每个年度12月15日前,乙方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按其实际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协商确定后,分批或者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支付上述所约定托管费用。未来荟项目完成销售及结算后,乙方按未来荟项目实际销售回款金额和本协议约定的费率计算收取品牌使用费,工程管理费和销售管理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费率由甲方与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珠海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分别另行签订的合同执行。若前述结算款与乙方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根据本协议已收取的费用不一致的,则实行多退少补。

  本次托管费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将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项目托管给本公司,既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亦为本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根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所出具的《承诺函》,公司与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签订上述托管协议及附属协议;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的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项目托管协议》及附属《营销代理合同》、《项目工程委托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其担保0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投”)拟为其股东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武汉中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4.9亿元存单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亿元,被担保人中城实业截止201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4.46%,且被担保人的母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已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中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阳光新天地26层6室,法定代表人彭况,经营范围:建筑及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建筑材料批零兼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施设备采购及租赁;楼盘户外广告;二手房交易及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及进出口代理业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9月30日,中城实业资产总额为82,342.65万元,负债总额为44,842.33万元,净资产为37,500.32万元,净利润为4,148.12万元。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被担保人的母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已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经审阅此次担保的相关文件并听取董事局及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后,认为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决策程序公开、公正、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8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9.32亿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首席财务官等管理层将就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www.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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