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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建立更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2个月。向各银行申请的专项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如下:

1、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12,000万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主要用途为出口押汇,减免远期结售汇、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的保证金;

2、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主要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减免远期结售汇及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保证金;

3、拟申请授信条件均为信用方式;

4、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5、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约24,484.87万元(含利息收入,因受利息收入波动影响,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净额的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为24,484.87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71,680.42万元的4.28%。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即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9.58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80.4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费用67.38万元转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对于此项,公司已于2011年03月13日已经从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故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732.20万元,公司重新确认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747.80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节余24,484.87万元(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账户剩余350,625.46万元 (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13年11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式投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投项目中流动资金需投入57,164.77万元。2014年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71,529.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4,947.69万元,利息收入9,537.18万元,共节余募集资金24,484.87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节余金额
年产5万亿单位兼符合美国FDA和欧盟CEP标准的肝素纳原料药生产建设项目86,477.0771,529.3814,947.69
利息收入9,537.18
合计24,484.87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超募集资金使用187,170.5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52,525.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50,625.46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剩余金额
受让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36%的股权720.00720.00
对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700.001,700.00
成立深圳君圣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0.002,000.00
受让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15%的股权1,800.001,800.00
受让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24%的股权3,286.663,286.66
成都深瑞畜产品有限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增加至96.4%8,000.008,000.00
Hepalink USA Inc.增资62,008.9362,008.93
归还银行贷款8,000.00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88,900.0088,900.00
购买土地10,755.0010,755.00
超募资金累计使用小计187,170.59187,170.59
利息收入52,525.32
未使用超募资金298,100.14298,100.14
合计485,270.73187,170.59350,625.46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亿单位兼符合美国FDA和欧盟CEP标准的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投入。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是该项目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肝素粗品采购,而肝素粗品采购价格较首次公开发行编制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所参考的肝素粗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流动资金使用金额少于计划使用金额,同时募集资金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24,484.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14年4月完成重大资产购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独立财务顾问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一年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因此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海普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进行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

2、海普瑞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普瑞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普瑞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3、投资方式:投资于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3年8月27日至2014年4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2,100万元,已全部到期,已到期产品取得收益70.03万元。

2014 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0,000万元,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108.02万元。尚有20,461万元产品未到期。

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7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产品70,000万元,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0元,尚有70,000万元产品未到期。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产品46,300万元,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83.29万元,尚有21,800万元产品未到期。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2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锂、李坦、单宇回避表决,同意公司2015年度将继续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君圣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圣泰”)将继续向关联方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乐”)租用部分闲置面积用于临时办公及仓库厂房,公司支付给多普乐实业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和公用系统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继续与上述关联方天道医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2014年度公司向天道医药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8,782.86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向关联方多普乐租用部分闲置面积用于临时办公及仓库厂房,公司支付给多普乐实业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和公用系统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0万元。

(1)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继续向关联方多普乐租用部分闲置面积6144.78㎡用于临时办公及仓库厂房,租金66元/㎡(含水电物业管理费),公用系统费用89,020.60元/月。2014年度公司向多普乐支付租金、管理费等实际发生金额为570.09万元(未经审计)。

(2)君圣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向多普乐租用其部分闲置面积约186㎡,租金为人民币10,000元,每月15日前向多普乐交付租金。2014年度君圣泰向多普乐租赁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12万元(未经审计)。

(二)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15年初至2月16日,海普瑞公司向关联方天道医药销售肝素钠累计发生1059.59万元,君圣泰向多普乐租用房屋累计发生费用2万元,海普瑞向多普乐租用房屋累计发生费用98.92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天道医药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锂,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 19 号,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低分子依诺肝素制剂(仅限小容量注射剂)的分装、复配,依诺肝素原料药(低分子肝素钠)的生产及依诺肝素制剂(仅限小容量注射剂)的加工(以上凭有效环保批复及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天道医药总资产为21,007万元,营业收入为17,467万元,净利润为1,3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多普乐持有天道医药100%的股权,李锂和李坦为多普乐的控股股东,天道医药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道医药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由于尚未获得欧美药政监管机构的批准产销规模尚小,但已实现利润且发展前景良好,能够履行合同义务,2013年和2014年从公司采购肝素钠原料药均及时付款,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二)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多普乐实业成立于2000年6月7日,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锂,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南101室,经营范围:研发氨基多糖生化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多普乐总资产为31,618万元,营业收入为787万元,净利润为-24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多普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锂和李坦,多普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多普乐建设的多普乐医药园总建筑面积 24,141.61 平方米,目前有部分闲置办公用地、厂房及仓库可以提供给公司及君圣泰使用。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天道医药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的肝素钠原料药,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向关联方多普乐租用部分闲置面积用于临时办公及仓库厂房,公司支付给多普乐实业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和公用系统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0万元。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安排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和天道医药之间的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的销售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公司同类产品的客户销售价格来定价和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及天道医药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回避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0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A53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普瑞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回避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19号A53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普瑞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锂、李坦、单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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