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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4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000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6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99,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度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9:00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4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了必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独立董事须向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2,200,000.00 元;同意公司以现有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90,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53,5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为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为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为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为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6、为滨州嘉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为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董事张忠正为关联董事,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3、与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4、与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5、与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6、与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7、与山东滨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于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新会计准则,并按照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忠正先生、石秦岭先生、王树华先生、初照圣先生、李德敏先生、王黎明先生、商志新先生、于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爱娥女士、张焕平先生、张文雷先生、王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石秦岭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聘任王树华先生为总经理;同意王树华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刘宝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德敏先生、王黎明先生、李晓光先生、赵红星先生、于江先生、任元滨先生、许峰九先生为副总经理,孔祥金先生为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结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薛文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管人员进行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0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000万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6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99,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网公告附件: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滨化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忠正 张忠正,男,出生于1943年,籍贯山东省潍坊市,大学学历。1968年参加工作,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84年—199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 1995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8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石秦岭 石秦岭,男,出生于1952年,籍贯山东省利津县,大学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88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副厂长; 1998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3、王树华 王树华,男,出生于1962年,籍贯山东无棣,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81年—198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会计; 1988年—1992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副科长; 1992年—1993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划科科长; 1993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财处副处长; 1996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助理; 1998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2年—2006年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2013年12月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商志新 商志新,男,出生于1966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88年—1994年在滨州地区木材公司先后任业务员、销售公司副经理、经理职务; 1994年—1997年任滨州地区燃木集团山西办事处主任; 1997年—2001年任滨浩家具有限公司原材料供应部经理; 2003年至今先后任滨州东诚园林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滨州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山东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011年7月至今任滨州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 5、初照圣 初照圣,男,出生于1951年,籍贯山东省东营市,大学学历。1972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84年—1990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技术科科长; 1990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处长; 1996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总工程师; 1998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6、李德敏 李德敏,男,出生于1951年,籍贯山东省阳信县,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生产处处长; 1996年—1999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化工厂厂长; 1999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化工厂厂长; 2004年—2006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化工公司经理; 2006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7、王黎明 王黎明,男,出生于1963年,籍贯山东省高青县,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年—199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副处长; 1996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副处长、处长;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8、于江 于江,男,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省五莲县,研究生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6年—2003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2007年1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年1月—2007年9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9月—2011年2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9、严爱娥 严爱娥,女,出生于1970年,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毕业,经济学硕士。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工作简历: 1991年进入原万国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担任多项大型上市公司负责人; 1998年进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副所长; 2004年创办盛万投资,任董事长。 2011年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张焕平 张焕平,男,出生于1958年,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工作简历: 2001年2月—2001年11月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 2001年12月至今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2013年12月至今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张文雷 张文雷,男,出生于1970年,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工作简历: 2008年至今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至2014年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副理事长。 12、王莉 王莉,女,出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工作简历: 2009年至今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至今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树华 王树华,男,出生于1962年,籍贯山东无棣,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81年—198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会计; 1988年—1992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副科长; 1992年—1993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划科科长; 1993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财处副处长; 1996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助理; 1998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2年—2006年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2013年12月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李德敏 李德敏,男,出生于1951年,籍贯山东省阳信县,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生产处处长; 1996年—1999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化工厂厂长; 1999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化工厂厂长; 2004年—2006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化工公司经理; 2006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王黎明 王黎明,男,出生于1963年,籍贯山东省高青县,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年—199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副处长; 1996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副处长、处长;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李晓光 李晓光,男,出生于1973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6年—1998年任无棣县车镇团委书记; 1998年—2000年任无棣县组织部综合室副主任; 2000年—2001年任滨城区彭李办事处副主任; 2001年—2006年先后任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主任科员、行政科科长、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2006年—2010年任沾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年—2014年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1年—2013年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3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赵红星 赵红星,男,出生于1962年,籍贯山东省邹平县,大学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88年—1997年任中共滨州地委党史委副科长、科长; 1997年—2004年任滨州市盐务局副局长; 2004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于江 于江,男,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省五莲县,研究生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6年—2003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2007年1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年1月—2007年9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9月—2011年2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7、任元滨 任元滨,男,出生于1968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硕士学历,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0年—1998年先后任滨化集团石化车间工段技术员、工段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工程师、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兼)等职务; 2001年—2006年先后任滨化集团助剂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党支部书记; 2006年—2011年任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2007年至2011年任滨化集团总经理助理。 2011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许峰九 许峰九,男,出生于1970年,籍贯山东滨州,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1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党群办宣传员; 1998年—200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销售科副科长; 2005年—2008年任滨化集团销售科科长; 2008年—2010年任滨化集团营销部副经理; 2010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9、刘宝刚 刘宝刚,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滨州市,大学学历。 工作简历: 1992年-1993年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 1993年-1996年山东滨州化工厂化工分厂技术科; 1996年-2005年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办公室; 2005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7年—2010年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2013年12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证券与投资管理部经理; 2013年12月—2014年4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证券与投资管理部经理; 2014年4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与投资管理部经理。 10、孔祥金 孔祥金,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6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副主任会计师; 1998年—2000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 2000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薛文峰,男,出生于1977年,籍贯山东省滨州市,硕士学历。 工作简历: 2009年-2011年上海方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至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2月15日下午3:00在股份公司办公楼712会议室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金建全监事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提名金建全先生、刘洪安先生、刘连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金建全简历: 金建全,男,出生于1961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大学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工作简历: 1981.7-1982.6山东滨州化工厂一车间、五车间工人 1982.6-1984.8山东滨州化工厂政工科劳资干事 1984.8-1986.8山东滨州化工厂团委副书记 1986.9-1988.7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习 1988.7-1991.1山东滨州化工厂企管科副科长 1991.1-1992.1山东滨州化工厂石化车间专职党支部副书记 1992.1-1998.1山东滨州化工厂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995.9-1998.7 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1998.1-2002.1山东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002.1--2007.10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2007年至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二、刘洪安简历: 刘洪安,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硕士学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工作简历: 1992.07-1992.12 滨化集团炼油项目筹建处 1992.12-1995.02 滨化集团催化车间副主任 1995.2-1995.12 滨化集团设计室主任工程师 1995.12-1998.12 滨化集团石化厂技术科长 1998.12-2002.06 滨化集团石化厂厂长助理 2002.06-2004.09 滨化集团科技处处长 2004.09-2005.12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05.12-2014.09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2014.09至今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三、刘连菲简历 刘连菲,女,出生于1973年,东营市垦利县人,大专学历。毕业于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 工作简历: 1994.7-1995.8滨印集团工艺布车间进布 1995.9-1996.5滨印集团工艺布分公司统计员 1996.6-2003.7滨印集团财务处记账员、成本核算员、财务稽核 2003.8-2006.5滨印集团财务处副处长 2006.6-2009.12滨印集团监事、审计处处长 2009.12-2011.12滨印集团监事、财务处处长 2010.06-2011.12华纺股份监事 2011.12至今 滨印集团财务总监、华纺股份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2 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振科、闫进福、张卫东、高立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四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1、刘振科 刘振科,男,1972年生,籍贯山东省无棣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01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 2003年-2007年3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办公室组宣干事; 2007年3月-2007年9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管;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主管。 2、闫进福 闫进福,男,1971年生,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1993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 2005年毕业于石油大学; 2000年-2007年3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车间修槽工段工段长; 2007年4月-2007年9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车间副主任; 2007年9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车间副主任。 3、张卫东 张卫东,男,1970年生,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05年毕业于石油大学; 1997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厂热动车间统 计员; 2005年至今任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统计。 4、高立辉 高立辉,男,1977年生,籍贯山东省博兴县。山东大学新闻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2000年12月-2007年4月任滨化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组织干事; 2007年4月-2010年4月任滨化集团团委副书记、企业文化部主管; 2010年4月-2013年5月任滨化集团企业文化部经理助理; 2013年5月至今任滨化集团企业文化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石秦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石秦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石秦岭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石秦岭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石秦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2日 至201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5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02-7.0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和议案7.02-7.07中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受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薛毅 联系电话:0543-2118572 传真:0543-2118592 邮政编码:256600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落实执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各项准则,并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2015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已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七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追溯调整,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三)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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